市委提出从严治党,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要求
市委提出从严治党,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要求
【市委提出从严治党,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要求】 1988年 9月27日,市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全市组织工作的实际,围绕从严治党和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这个中心,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和措施。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阜茂主持会议,他在传达了 9月初召开的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精神后,提出大庆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集中精力抓好的四项工作:一是抓好评论党员工作的试点,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坚持生产力标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四是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市委副书记李智廉在会上讲了话。他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决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认真做好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为政清廉工作,首先要抓好思想教育,明确从严治党、为政清廉的重要性;其次要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从思想上、政治上、物质上严格要求;第三要严肃党的纪律。
市纪检委书记汤锡贰出席了会议。全市各部门、各单位35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