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1988年, 全市各单位信访部门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671人,11344件(次),信访量比1987年增加18%。其中来信3819人,4485件,来访5852人,6859人(次)(包括集体上访和联名写信)。除直接答复上访人认可的以外,立案和要处理结果的共计 4699件,办结4672件,结案率为99.4%,其中承办中央和省交办的10件,办结9件,市领导批示交办的94件,办结86件,结案率为91.5%;市信访办立案和转办要结果的398件,办结395件,结案率为99.2%;各单位自立案件 4197件,办结4182件,结案率为99.6%。这些信访案件的就地解决,使越级上访量大幅度降低,市信访办公室全年接待处理各单位越级到市(局)机关的信访量1997件(次),比1987年下降45.4%;大庆市到省上访45人次,比1987年下降68%;进京上访26人次,比1987年下降10.4%。
全市各级党政领导都把信访工作做为自已的重要职责,亲自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全年,市(局) 党政领导召开9次会议,听取汇报,研究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访2000多人次(含集体上访),批阅群众来信94件,组织查处重大信访问题 8件,市(局)信访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4次,集体办案12起,解决了55人的上访问题。实行接待日制度,共轮流接待来访群众273人(其中集体上访134人),当场答复102人,批示交办 48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据对52个单位的调查统计,一年来,这些单位的党政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2439人次,批阅群众来信1287件,处理重要信访问题772件,占全市立案总数的16.4%。
积极主动处理集体上访和老户问题。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信访部门坚持把处理好集体上访和老户问题做为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预防预测,超前工作,有12个单位防止了集体上访;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妥善解决了24起、1508人的集体上访和25个上访老户的问题。其中工作难度较大的是家属集体上访。1988年11月份,市部分单位的家属互相串联,发生了少则几十人,多则四、五百人的集体上访,她们每周一至二次到市(局)机关或市领导办公室院内,向市(局)领导提出提高劳务费标准,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人等要求。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市(局) 领导6次与上访家属代表对话,对市(局)16个有关单位进行分片包干,深入基层20多次,与基层领导一起做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先后 5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家属上访提出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高了家属们的劳务费标准;将家中无固定就业人员的职工遗属转为集体所有制工人;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市政和市(局)机关19个单位的6755名参加劳动的家属,解决了一次性退养金1026万元。由于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家属集体上访的人数和次数有所减少,截止12月底,只有少数家属坚持要求提高退养金、转正等过高要求而继续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