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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1988年3月17日在大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 徐修玲
  大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1983年7月选举产生的。5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我市“解放思想,再找一个大庆油田,原油五千万吨稳产再十年,加快石油化工和地方工业建设,做出新贡献”的奋斗目标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听取政府和“两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决定本市的重大事项
  在过去的 5年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服从于、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大事,议大事,决定大事,代表人民依法行使决定权。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共召集了 5次代表大会,举行了32次人大常委会,就全市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民族、民政、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和“两院” 103项工作报告,就加快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加强法制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安全生产、贯彻《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作出了18项有实质内容的决议和决定,反映了人民的意愿,推动了政府和“两院”的工作。
  我市是以石油和石油化工生产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搞好石油、石油化工和地方工业生产建设等项经济工作,是全市工作的中心,也是我们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中心。为了支持和促进全市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常委会对我市工农业生产情况、发展地方工业、乡镇企业、开展双增双节运动等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委员们认为,我市经济形势很好,以石油、石油化工为主的各条战线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同时,对发展地方工业,调整产业结构,保证财政收支平衡,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1986年召开的第二十三次和二十四次会议上,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各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1至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上,委员们对我市经济工作稳定协调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根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同意市政府对本年度财政预算作部分调整。建议政府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紧增产增收,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严格控制行政费用支出,到年底切实做到财政收支平衡。
  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发展大庆、建设大庆的重要动力。 5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了我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报告。委员们认为,我市的各项改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大庆的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了推动全市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常委会在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加快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强调在加快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中,要围绕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节,抓紧搞好各项配套改革;要进一步发挥大企业的骨干作用,把地方工业、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带动起来;要发挥我市资源、能源、技术、市场、人才的优势,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把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常委会多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情况汇报。委员们对我市在“严打”斗争中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为把这场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争取社会治安稳定好转,保证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支持、推动作用。
  5年来,常委会在参与国家、省的立法工作方面也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先后承办了全国和省人大发来的各项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草案)》、《黑龙江省食品商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草案)》等22个法律、法规,我们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及时将修改意见汇总上报。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权,改进和推动了政府和“两院”的工作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政府和“两院”的工作。为了履行好这一重要职权,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们对监督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等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加强了对政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一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和审议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市范围内的贯彻执行,常委会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列入会议议程,当作一项经常的、主要的任务去抓。
  1987年 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以后,常委会及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 并作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坚决贯彻< 决定>的决议》,并将全国人大的《决定》印发两万张,在全市广泛张贴,常委会还多次听取关于我市法制教育情况的报告,市、区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市人大的决议,积极采取措施,把普法教育工作引向深入。目前,全市已普遍学完“十法一例”,有65.7万多人经考试取得了普法结业证书,占应普及对象的 99%。经过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有了增强,初步懂得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形成了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义务教育法》颁布以后,常委会先后两次听取审议了我市贯彻《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原则同意了市政府关于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的安排意见,作出了《关于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的决议》,在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前,组织 200多名市人大代表分区就近视察我市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情况。在常委会上,委员们专门听取了视察情况的报告,认为我市普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普及 9年制义务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对视察中发现部分边远和农村学校条件差,有的校舍甚至是危房,长期拖欠民办教师工资等问题,督促市政府尽快给予解决。截止1986年8月,政府自筹资金200多万元,维修农村校舍5900多平方米,拖欠民办教师的工资39万余元全部补发,并为农村公办教师的家属、子女解决了吃比价粮的问题,调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组织委员、代表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和视察。
  5年来,常委会组织委员、代表对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视察 23次,各种调查142次,共写出视察和调查报告154份,这些视察和调查报告通过《情况反映》印发给全体委员,帮助委员了解情况。同时,我们还送给市委领导和市政府、“两院”参考。如1986年 8月,常委会在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前,组织委员和代表对全市贯彻《审计法》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到当时审计组织机构不健全,审计人员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委员们在审议政府贯彻执行《审计法》的报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政府立即着手在各二级单位等筹建审计机构,增加了审计工作人员,并抓紧进行业务培训,使我市的审计工作得到加强。
  食品卫生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为此,我们每年都开展调查和视察。如1986年6月,组织委员和代表对5个区30几个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进行了视察。对视察中发现的一些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问题,由一同参加视察的工商局、卫生局、农牧渔业局及卫生防疫站的同志当场做了处理。视察后,我们又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改进措施,提出了加强对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对冷饮卫生的监测和对市场肉、禽、蛋检疫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推动了《食品卫生法》的贯彻执行。
  物价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生产生活、社会安定团结的大事。几年来,常委会除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物价工作的情况的报告外,还多次组织委员和代表视察和检查物价工作的情况。委员们认为,市政府为控制物价上涨,采取的措施是恰当的,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并督促政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1987年 3月,我们组织70多名委员和代表,会同工商局、物价局的同志一道,对我市工业品、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和农贸市场的物价情况进行了视察。共视察了 173个单位和个体户,对视察中发现的违价问题,由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发现违法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严肃处理。如:我们在调查政法部门执法情况过程中,发现有的抗诉案件不按法定时限审理,有的以收代侦、以罚代惩、超期羁押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分别向市法院和市公安局提出意见,使问题很快得到了纠正。1986年,萨尔图区人民代表向常委会反映,几家饭店因选址不当,直接影响了萨区二小的教学。对此,我们先后进行了调查和视察,发现几家饭店离这所学校很近,噪音和油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学生身心健康,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常委会在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讨论了这个问题,与会全体委员又亲自到现场察看,然后作出了要求政府动员这些饭店尽快搬迁的决定。这个决定得到了市委的支持和市政府的重视,很快将这所学校周围的几家饭店全部搬迁。
  三、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内,适逢两次换届选举。一次是1984年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一次是1987年的乡、县、市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时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对这两次换届选举工作,都十分重视,把它当成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大事,认真组织,精心指导,依法、按时、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1987年的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从1987年 4月底开始,在市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经过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以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于11月底圆满完成。全市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541名,区人民代表682名,市人民代表239名,省人民代表29名。总的看,这次换届选举产生的各级代表,素质比较好,群体结构比较合适。新选出的市、区、乡人大、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负责人,基本上符合干部的“四化”要求。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主席团,设立了专职常务主席。
  这次换届选举,我们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各级领导重视,切实加强了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换届选举安排意见的汇报,批准了市选举委员会成员,指派两名市委副书记参加选举委员会工作。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集中主要精力,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全市共成立选举委员会19个,选举领导小组47个,选区办事处 437个,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网络,使换届选举工作有了组织保证;二是充分准备,精心指导。首先,市、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三法一则”,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训练骨干。全市共召开各种类型选举工作会议6429次,举办各种类型训练班384次,培训骨干12865人。选举工作铺开以后,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工作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深入到各选区和单位,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充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选民的思想认识,踊跃参加选举,投好庄严的一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市选举委员会会同市委宣传部编发了选举工作宣传提纲、选举工作问题解答等有关文件材料,深入进行宣传教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各区、乡、镇和街道还把换届选举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层层发动,使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和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常委会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反复强调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严格执行选举法关于代表候选人的规定,充分尊重每个选民的意愿,放手让选民提名。进行选举时,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尊重选举结果。
  四、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5年来,市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共任命国家工作人员106人,免职 18人。由于认真把关,基本上保证了干部质量。常委会在任免干部过程中坚持三条,一是要求提请任命机关在会议召开前15天,将干部任免材料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办公室,经主任会议初审后,再提交常委会审议;二是要求提请任免的部门负责人届时到会,介绍提请任免人员的情况,听取意见,解答问题;三是对被任命的干部,专门举行仪式,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为他们颁发任命书。1983年12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郑重举行颁发任命书大会,向31名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这个仪式,体现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尊严,使被任命干部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责任感。
  五、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权力和开展工作的基础,是各级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5年来,常委会积极研究摸索,使这方面工作不断得到加强。第一,建立代表联系制度。1983年第三次常委会通过了《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市人民代表联系的办法》,并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按期组织人民代表开展活动。全市 227个代表小组,每年普遍开展 3次以上活动,进一步发挥了人民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大事的作用;第二,改进代表视察办法,组织代表视察。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改进视察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市人民代表视察办法,并在1986年召开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制发市人民代表视察证的决定,向代表们颁发了视察证,为他们开展视察创造了条件。 5年来,常委会共组织代表视察活动22次,在监督工作中发挥了作用;第三,按期向市人民代表发送《会刊》和《代表联系》,及时反映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和代表小组活动经验,为代表提供学习材料和工作信息,保证了人民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需要;第四,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和走访代表制度,直接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密切同代表联系;第五,加强来信来访工作。5年来,共接待代表和人民群众来访176人次,受理转办来信504件。我们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本着热情、认真、积极、负责的态度,该转办的及时转办,该催办的积极催办,该调查的认真调查, 不仅解决了来信来访者的一些具体问题, 而且通过信访这条渠道,对政府和“两院”工作实行了有效监督。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既是对人民代表民主权利的尊重,也是对政府和“两院”工作的监督。自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共承办历次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1433件。这些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涉及的内容很多,范围很广,大都是群众普遍关心和急待解决的问题,充分反映了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意愿。在承办工作中,我们坚持抓住三个环节:一是在将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交给政府承办后,定期进行检查、催办;二是办理结束后,迅速将办理结果答复代表;三是常委会定期听取市政府办理情况的汇报。如:市三届二次人代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环境卫生管理议案”,我们认为这项议案符合实际,应该尽快解决,向政府提出了要求。市政府在短时期内采取了一系列实际措施,增加了洒水车和运垃圾车,新建了6处垃圾处理场和20 多处公共厕所,使我市的环境卫生工作有了很大改变,群众比较满意。到1987年11月底,所有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