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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1988年 4月25日至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惠新、副主任徐修玲、瞿伯雄、黄盛田、周占鳌、隋森、白士辉、胡学义、吴全清,秘书长刘捷及委员共20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蔬菜产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职称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基层政权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期间,委员们就上述各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控制我市人口增长的决议》。
  会议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枫传达了全省各地、市检察长会议精神。
  会议还通过了干部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时,李惠新主任作了总结讲话。
  市长张轰,副市长张立中、王汉民、李溪源、张殿印分别列席了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詹世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枫及各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1988年6月 27日至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东风宾馆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惠新、副主任徐修玲、瞿伯雄、黄盛田、周占鳌、隋森、白士辉。胡学义、吴全清及委员共17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稳定市场物价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在讨论审议中,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态度,既肯定工作成绩,也指出存在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结束时,李惠新主任作了总结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衣佩发、李溪源,秘书长王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詹世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枫及各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