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1988年12月15日至1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惠新,副主任黄盛田、周占鳌、瞿伯雄、隋森、白士辉、胡学义、吴全清及委员共20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税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扶贫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承办情况的报告》。对上述报告,与会委员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结束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惠新讲了话。
副市长张立中、王汉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翼涵、苑柏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詹世清及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