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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召开首次联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召开首次联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召开首次联席会议】 1988年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领导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在这次联席会议上作出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今后每半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通报重要情况,商定近期和长远工作计划,研究讨论有关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重要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惠新主持这次联席会。
  市人大副主任徐修玲首先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通报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她对市政府、“两院”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困难。接着,市人大副主任黄盛田、隋森、白士辉、胡学义、吴全清分别作了补充发言。
  市政府市长张轰,副市长李溪源、衣佩发、张殿印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詹世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枫认为,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比较活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给予市政府及“两院”的工作以很大的支持和有效的监督,使人大的影响不断扩大,树立了一定的权威。他们还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认为,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将进一步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更好地沟通思想、交流情况,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会上一致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制度。
  市人大秘书长刘捷、市政府秘书长王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