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发出向樊尚莲同志学习的决定
市妇联发出向樊尚莲同志学习的决定
【市妇联发出向樊尚莲同志学习的决定】 1988年 7月16日,大庆市妇联、石油管理局妇女工作部作出了《关于号召全市妇女向樊尚莲同志学习的决定》。并授予她大庆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决定》介绍了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一厂女工樊尚莲同志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模范事迹,号召全市妇女向樊尚莲学习。学习她以维护社会治安为己任,自觉保护人民利益的主人翁精神;学习她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伸张正义的大无畏精神;学习她把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置生命于不顾的献身精神;学习她热爱本职工作,勇于进取、刻苦勤奋的实干精神。人人争做维护社会治安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