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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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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破获各种刑事案件449起,其中重大案件224起,综合破案率达85.6%,重大案件破案率达91%。坚持对社会治安秩序进行经常性的整顿和治理,查禁取缔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加强了治安防范工作,人口发案率控制在0.54‰,保持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好转。加强了法制建设,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并根据大庆市实际需要,制发了有关地方法规性文件,开展了全市第三次执法大检查。对全市 4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累计有 63.6万人普法合格,占普法对象的96%,达到了上级规定标准。黑龙江省授予大庆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标兵”称号。公证、律师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