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
公安
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
【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 1988年,全市各级公安保卫机关始终把现案侦破、打击现行犯罪工作放在首位。充分运用多种侦察手段,成功地侦破了一大批刑事案件,及时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和经济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全年共立刑事案件521起,破获446起,破案率为85.6%;立重大刑事案件246起,破获224起,破案率为91%。打掉犯罪团伙52个,打击处理各种违法犯罪分子1679人,缴获赃款、赃物折款总额54.3万余元。全年共立经济案件18起 (其中重大案件12起),查结17起,查结率为94.4%,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4.4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