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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

审判监督



  【审判监督】 1988年,全市法院受理刑事监督案件 172件,比1987年上升 52.2%,审结160件,审结率为 93%,其中维持原判的100件,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其息诉服判,避免了当事人重复申诉、缠诉和上访。同时,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判了28件,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市法院还同劳改部门密切配合,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81件,比1987年上升90%,体现了党的劳改政策,并先后召开两次减刑、假释大会,促进了在押罪犯的服刑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