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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 “执行难”的问题,在全市法院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1988年,全市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行机构,努力提高执行率。市法院专门召开了执行工作会议,认真清理未执行的积压案件,解决了1987年以前未执行的120件中的105件,标的额达 160余万元。由于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采取审执结合,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有力措施,执行1514件,执行标的额达250余万元,执行率达93.8%,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法院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