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劳教、劳改工作

劳教、劳改工作



  【劳教、劳改工作】 1988年,劳教所在所劳教人员328人,其中当年新投劳教人员244人;劳改支队在监犯人581人,其中当年投监犯人178人。劳教、劳改单位贯彻“两劳”工作方针,坚持依法管理、文明管理、科学管理、从严管理,实行普法结业证、劳改释放合格证、文化补习证、储蓄存款证、技术教育等级证“五证”教育,坚持抓防逃跑、防重大恶性事故、防非正常死亡“三防”工作,教育改造质量进一步提高。“两劳”人员逃跑率、狱所内发案率低于省定指标,没有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劳改支队工作名列全省第二,劳教所受到省表扬。对“两劳”释放解教人员的向前、向后、向外“三个延伸”教育工作也取得好的成绩。“两放”人员安置率达到99%。重新犯罪率稳定在1.2%。此项工作受到省委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