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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突出不合理的价格

调整突出不合理的价格



  【调整突出不合理的价格】 1988年,大庆市价格改革,是根据“逐步建立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其它大量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市场调节的制度”的原则,结合经济发展和供需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了突出不合理的价格。
  在工业品价格方面,国务院于 7月28日统一放开了13种名烟、名酒价格,同时适当提高部分高中档卷烟和粮食酿酒价格, 其中甲级烤烟型卷烟产地零售价每包提价0.34元,上升38.8%;混合型每包提价 0.07元,上升幅度13.4%。粮食酿酒中,部、省优质白酒产地零售价平均上升20%左右。 通过这些措施,调整了不同档次的消费需求,打击了部分个体商贩的黑市交易,并使其价格反映出价值规律与供求规律的作用,保证了市场供应。
  按物价分工管理权限,省管品种1988 年先后调整了奶粉、火柴、苏联进口化肥、65038纯毛毯等的价格,其中安全标准火柴零售价每盒从 3分调到5分,提高了67%;制订下发了物资商场计划外高价润滑油、润滑质的作价办法。
  市管品种1988年年初,重新统一调整了节日所需的盒装糕点、地产糕点、元宵等的厂销价格。以后又陆续调整了月饼百公斤配方和价格、中低档糖果、饮料价格;地方工业品调整了洗衣粉、腈纶毛毯、卫生纸、洗涤剂、油漆、红砖、蜡烛、汽车内胎等 317个品种厂销价格,调价额3232.5万元。调价的直接原因是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企业内部难以分解消化;间接原因是供需矛盾突出和历史遗留下来的价格偏低问题。
  此外,1988年还修改了百货、针纺、五交化商品作价办法,将原来以进货地批发价为基础的“固定倒扣”改为“顺加”,促进了商业流通体制改革。
  在农产品价格方面,春夏菜价格继续实行“大管小活”3种价格形式(国家计划价、国家指导价、集市贸易价),市管合同收购 9个品种(春菜有菠菜、韭菜,夏菜有黄瓜、茄子、青椒、甘兰、柿子、芹菜、豆角) 的计划购销价格;企业家属管理站生产的蔬菜价格实行指导价,由蔬菜公司按计划零售价格高 10%制订。农贸市场实行随行就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实行最高限价。全年春夏菜实际收购价格总水平为0.3126元/公斤,比1987年的0.1898元/公斤高64.7%,比年初计划的0.2183元/公斤高43.2%。蔬菜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原因:一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蔬菜大量减产;二是计划内合同收购量不足,国营商店有价无市,失去了平抑市场物价的作用;三是菜农合同定购的上等鲜菜拉到集市上卖高价,致使集市价格上涨、成交量增多。
  5月15日,根据上级部署,调整了4 种主要副食品价格并给职工适当补贴。猪肉(带皮带骨)零售价由3.30元/公斤调到4.80元/公斤,提高45.5%;白绵糖由 1.64元/公斤调到2.42元/公斤,鲜蛋价实行市场调节;秋菜价格实行购批拉平,一步到位,购批综合差由1987年的 7%调至10%;白菜批零差由20%调至25%,零售价格平均上调26%。 此外,重新修订了渔需物资作价办法及价格,提高了牛奶收购价格,全年农副产品调价额1166.4万元。
  在非商品收费方面,由于猪肉价格上调,因此1988年调整了饮食业材料肉价格,实行按进货价加固定金额。下发了全市冷饮价格管理办法,重新调整理烫发业的收费标准,解决了群众理发难和行业萎缩现象。制订了邮政特殊服务、汽车贸易中心、驾驶员培训等收费标准。在开展全市清理整顿“三乱”(乱收费、乱罚没、乱摊派)工作中,取消不合理收费30项,降低收费标准15项,共计年减轻群众负担16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