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织袋厂对塑料地板厂实行兼并
市编织袋厂对塑料地板厂实行兼并
【市编织袋厂对塑料地板厂实行兼并】 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市轻工业所属塑料编织袋厂于1988年11月份对塑料地板厂实行了合并式兼并。
塑料编织袋厂自1984年建厂以来,厂领导狠抓企业管理,依法治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截至1988年10月末,完成了年利润指标的 266%。职工人均收入比1987年同期增加120元。与此相反,始建于1985年的塑料地板厂管理混乱,纪律松弛,致使近3000万元的固定资产不能很好地发挥效益,到1O月末已亏损50多万元。每天到厂要帐的人络绎不绝。 全厂近300名职工已连续 6个月拿不到基本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塑料地板厂职工纷纷找到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尽快改变现状。为挽救这个厂,市轻工局经与各方论证,于11月24日召开会议,正式宣布塑料编织袋厂对塑料地板厂实行合并式兼并,兼并后更名为市塑料一厂。会上,市轻工局局长穆传仁介绍了原两个厂的生产管理情况,谈了兼并决策过程及兼并的意义。塑料编织袋厂厂长冯凌阁任塑料一厂厂长,他在会上表示,要带领全厂职工管理好兼并后的新厂,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副市长衣佩发和市经委主任李一先也到会并讲了话,对这种做法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