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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畜牧业生产优惠政策

落实畜牧业生产优惠政策



  【落实畜牧业生产优惠政策】 1988年,大庆市坚持落实养畜划给饲养地的政策,共落实饲料地 4万余亩,使养畜户有可靠的饲料来源,解除了后顾之忧。为保证生猪生产顺利发展,农村每养一头公、母猪平价供给50标准公斤化肥。实行这种优惠政策后,全市公、母猪饲养量达到7239头,比1987 年增长21%,为全市生猪生产在全省近几年不断下降情况下,保持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按照集体养奶牛每出售3公斤奶兑现1 公斤平价饲料,个体养奶牛每出售4公斤兑现 1公斤平价饲料的标准,全市共兑现了8000多吨平价饲料。同时,各奶粉厂还对奶牛饲养户让利,每公斤鲜奶多付 6分钱。降低了养奶牛户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近几年来,红岗区杏树岗乡太平山村等村屯,在猪饲料加工收费上,对专业户实行减半政策,促进了养猪事业的发展。
  由于认真落实了畜牧业方面的具体政策,使畜牧业生产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经济方向迈进。全市现有畜牧业生产专业户 1100个,其中养奶牛专业户近6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