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工作的六项措施
税收征管工作的六项措施
【税收征管工作的六项措施】 1988年,市税务部门为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保证税收任务的完成,采取了六条措施:
一.加强税源调查分析。 对大税源坚持深入企业单位,实行驻厂按月检查、征收,对其它税源坚持按季深入调查分析,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加强税源监督,使税款及时定额入库。
二.复查税务登记。 为减少偷税漏税,税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企业登记联系制度,从税源上控制了纳税企业,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纳税业务,防止漏户发生。
三.加强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 对边远地区小型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设专人进行巡回征收;对个体和外来运输营业税,委托交通局代征;委托铁路各车站代征进出物资营业税;与石油管理局一起测定了油田车辆数,填发车船使用税记录卡,及时收缴税金。
四.加强发货票管理。设3人专门管理发货票,建立了发货票领用存制度和报表制度,坚持经常对全市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根据省税务局 《税收稽征管理试行规程》的要求,制订了大庆市工商税收征管工作制度,以庆税[1988]9号文件下发执行,坚持了纳税登记、鉴定、申报、检查等制度。
六.对外来建筑施工队,实行源泉控制。 在工程结算时,边结算边征税,减少了偷漏税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