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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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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保险事业】 大庆市13个乡(镇)和牧工商、乡镇企业、机关、学校及个体工商户积极参加保险。1988年,乡镇有2362个单位和个人参加投保机动车3056辆,以及家庭财产、养殖业等保险,有4141人参加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额达11200万元,保费收入113万元,赔款金额37.6万元,赔付率为 33.2%。使发生意外事故或受各种灾害的保户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