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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对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计

开展对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计



  【开展对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计】 大庆市审计局根据黑龙江省审计局《关于对1988年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审计的通知》要求,本着“早安排、早实施、争主动”的原则,及时安排力量,制订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到 7月份已完成此项审计工作,共审计35个建设单位,62个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总金额为 520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97.1%,审计面积168021.6平方米。在审计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务院提出的“三保、三压”基建方针,削减面积1000平方米,削减投资70万元,从宏观上较好的控制了基建投资规模。此外,于1988年5月到7月开展了工程结算审计,对市粮食局稻谷加工厂1987年建造的 6座钢板仓工程和龙凤区龙凤乡企业公司综合服务楼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经审计核减工程费用 28.6万元,两项工程结算审计应收回资金13.99万元,已收回5.8万元,减少了基建投资,防止了企业资金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