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工作
环境治理工作
环境治理工作
【环境治理工作】 1988年在防治新污染源上,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重大工程实行严格的验收制度。全年完成了对大庆石油化学助剂厂等 4个项目的评价工作,参与了乙烯原料工程的验收工作。同时,认真执行“三同时” (三废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审批制度,全年共审批沥青厂、液化气站、建材厂等小型企业 34个。用于环境治理的投资达83万多元。收排污费200多万元,治理项目 79个。大庆市主要工业企业污水治理率由1987年的81%提高到了1988年的83%,废气治理率由80%提高到85%,废渣治理率由60%提高到62%,部分噪声源也得到治理。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市环境质量有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