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改进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改进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1988年,市教育局制订下发了《中学政教工作条例》、《关于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教育活动的规定》等文件,深入贯彻国家教委制订的《中学德育大纲》、《小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了中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和措施,促使中学生积极向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市直机关二小学、实验小学、二十二中学进行了德育整体改革试点。在全市中学加强了社会实践教育,有17所学校被推荐为黑龙江省社会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举办了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通报表彰了,模范班主任58人。
1988年,全市评出市级三好学生 335人,优秀学生干部117人。小学“十字”(您好、请、谢谢、再见、对不起)文明用语普及率达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