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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市场管理】 截止1988年底, 全市文化市场共有舞厅18座, 集体、个体书店、书(刊)摊121个,个体剧场8个,桌(台)球台533台,各种电子游艺机165 台,弹子游艺8台,汽枪射击游艺9处,保龄球场地 1处,旱冰场3处,碰碰船12艘,电瓶车13台,业余文化艺术培训班、彩球、名信片印刷、工艺美术服务部等40项。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管好图书市场的文件精神,1988年省新闻出版局先后下文20次,指示收缴28种非法出版物和淫秽书刊。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共收缴非法出版物和淫秽书刊87册。同时对个体书摊的书刊价格进行了检查。
  为了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制订了《文化市场部分项目标(证)价、管理费、罚没拖欠费标准及使用的暂行规定》,管理人员都有《社会文化市场检查证》、《文化市场稽查牌》。经营人员都佩戴《营业证卡》。另外,统一制发了《台球案标牌》,《舞厅伴奏、伴唱人员证卡》、《社会文化市场统一收费票据》及64项管理收费、罚没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