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制管理
卫生法制管理
卫生法制管理
【卫生法制管理】 1988年, 全市各级药政、 药检卫生监督部门及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供应、保管各个环节的管理。全年组织药品质量大检查4次,共检查医疗网点360个,检查覆盖面达95%以上。共抽查西药20435种(次),合格20348种,合格率为99.6%,不合格87种,不合格率为 O.4%;抽查中成药5077种(次),合格5039种,合格率为99.2%,不合格38种,不合格率为0.8%;抽查中药饮片8742种 (次),合格8666种,合格率为99.1%,不合格76种,不合格率为0.9%。处理游医药贩76起,没收高价和伪劣药品174种,罚款 300多元。全市各医院制剂室共自制9个剂型160多种药品,其中针剂232923支,片剂、胶囊剂85599瓶,油水、酊、膏剂950公斤,水搽剂27870升,合格率均在90%以上,临床疗效较好,保证了市民用药安全。
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狠抓食品卫生质量。全市食品经营单位有876家,达标741家,达标率为84.6%。各类食品综合达标率由1987年的80.8%提高到82.7%;食品中毒发生率为1.28/十万,比1987年下降39.7%。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为98.4%,不合格人员调离率为100%。
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安全竞赛活动。全年处理医疗事故(纠纷)13起,对每起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后都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医务人员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