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市第四医院深化改革工作

市第四医院深化改革工作

市第四医院深化改革工作



  【市第四医院深化改革工作】 1988年,市第四医院继续深化改革。在内、外、妇、儿等 8个临床科室中,实行了以完成各项医疗指标为主要内容的任务承包;在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中,实行了以完成经济收入定额为主要内容的定额承包;对药品供应站、技工室、康复商店实行了利润承包;在后勤班组中,实行了岗位承包,同时在基建、维修等方面实行了材料消耗定额包干;进行人事干部制度改革,实行科主任聘任制。对新聘任的科主任有半年至一年的试用期。科主任责、权、利相统一,有权在定额定编的前提下对科内人员进行招聘,实行优化组合,落聘者由院里重新安排工作,待聘期间超过3个月发工资的75%;兴办第三产业,办起了岩棉厂、蘑菇厂、花圈厂和招待所。以副养主,以工助医。仅上半年就创产值28.5万元,实现利润3.6万元。
  深化改革,使各项医疗指标明显提高。在13项主要医疗指标中,有12项达到或超过省、部级文明医院标准。经济效益比1987年提高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