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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全市人口增长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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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全市人口增长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全市人口增长的决议】 1988年 4月26日召开的大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庆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大庆市各级政府和广大的计划生育工作者为贯彻这一国策,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大庆市正处在生育高峰期,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改革中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使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增大,有的人产生畏难情绪,有的单位工作有所放松。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控制全市人口增长,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继续加强对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宪法》、《婚姻法》有关计划生育的条文,宣传计划生育与到本世纪末工农业产值实现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关系,宣传我市人口增长面临高峰的严峻形势,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性。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更新,自觉地把计划生育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宣传教育是一件长期的工作,要和社会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结合起来,渗透到工作的各个层次和环节,既要灵活多样,又要针对实际,在解决人民群众具体思想问题上花气力,下功夫。
  二、采取必要措施,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人口发展规划,制订符合我市实际的控制人口增长的计划。在做好城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到难度大、问题多的农村。要继续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即使在农村中对少数确有困难的家庭作些照顾,也必须从严掌握。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多胎生育、早婚早育;严格控制计划外二胎生育,要严格控制机械人口增长;要认真研究制订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加强优生优育和优教,为节育做好服务工作;在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注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到本世纪末把我市人口控制在 115万人以内的目标。
  三、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引起各单位、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把控制机械人口增长,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教育广大青年晚婚晚育当做自己份内的一项长期任务。并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逐级建立计划生育责任制。真正把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都动员起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控制我市人口增长作出贡献。
  四、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增长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把计划生育纳入双文明建设的轨道,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使人口增长同经济增长相协调,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计划生育工作。把抓计划生育的实绩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内容。要兑现计划生育政策,表彰先进,惩罚落后。对人口失控和弄虚作假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强和充实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注意提高计划生育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及时研究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的工作,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