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用工制度改革
劳动工资
深化用工制度改革
【深化用工制度改革】 1988年,大庆市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搞活固定工制度,首先抓了市百货大楼、市建二公司、市啤酒厂和三环企业总公司农机修造厂四个试点单位。点上取得经验后,在条件成熟的部分企业逐步扩大试点面。搞活固定工制度的基本做法,就是实行动态优化劳动组合,择优上岗,合同化管理。搞活固定工制度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教育入手,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消除职工各种思想顾虑和心理障碍;二是从定员定额入手,实行优化劳动组合,以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三是从干部入手,实行优化劳动组合,搬掉干部的“铁椅子”,取消干部职务的“终身制”;四是从撤离和安置富余人员入手,实行优化劳动组合所产生的富余人员先从原岗位上撤离下来,然后进行安置。1988年,全市37家大中型企业已在58000名工人中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占全市大中型企业固定工人总数的26.3%,超过省劳动局提出的20%的要求。共有富余人员5880人,已安置5310人,安置率达90.3%,比省劳动局下达计划高出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