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被评为省抗洪抢险先进集体
市政府、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被评为省抗洪抢险先进集体
【市政府、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被评为省抗洪抢险先进集体】 在全省1988年抗洪抢险表彰大会上,大庆市政府、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化总厂以及衣佩发等24人,分别被评为省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省抗洪抢险模范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1988年,大庆市遭受到罕见的洪涝灾害。原油生产、石油化工生产、油田基本建设受到严重影响。公路多处被淹或冲毁。铁路有 6.2公里的路基被水浸泡。农田、草原、菜地等大面积被淹,损失严重。
在严重的自然灾害面前,市政府、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组织群众奋力抗洪救灾。广大干部、工人、农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终于取得了抗洪救灾的重大胜利。石油管理局原油生产在短时间内就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乙烯检修装置于 8月25日检修完毕按期开工投产;保证了铁路安全运行,公路运输基本畅通;农业夏收作物抢收完毕,秋季作物的田间管理得到加强;危房得到及时修护,搬迁户得到妥善安置。在整个抗洪抢险救灾中,全市无1人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