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政务

市人民代表大会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大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9年 2月24日至28日召开。有 208名代表出席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总结一年来大庆市的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讨论决定1989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市人民振奋精神,团结一致,艰苦奋斗,为全面完成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任务,实现大庆新时期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市长王志武所作的大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第一副市长张立中所作的大庆市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修玲所作的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詹世清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枫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大庆市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王志武为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