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于 6月21日至24日举行了第十次会议。
会议学习讨论了邓小平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告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书及有关文件。委员们一致拥护中共中央、国务院平息反革命暴乱的英明决策,表示要认真学习邓小平重要讲话,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生产情况、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情况、关于畜禽肉检疫(验)情况、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关于实施 “383工程”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大庆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讨论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实施 “383工程”控制物价繁荣市场的决议》。
全会通过了《关于接受张殿印辞去大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依法通过了人事任免。被提请任命的10名人选,有4人未获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惠新,副主任徐修玲、瞿伯雄、黄盛田、周占鳌、隋森、白士辉、胡学义、吴全清,秘书长刘捷及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
市政府第一副市长张立中,副市长王汉民、李溪源,秘书长王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詹世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枫及各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