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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于 8月28日至31日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关于防汛工作和抗旱工作情况、关于科技工作情况、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情况、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治市实施方案的报告,通过了《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调整意见的说明,经过审议,原则通过了《大庆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分别就市政府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大庆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一府”、“两院”依法治市实施方案作了审查报告。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调整预算的报告。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大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惠新,副主任徐修玲、瞿伯雄、黄盛由、隋森、白士辉、胡学义、吴全清,秘书长刘捷及委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
  市政府第一副市长张立中,副市长衣佩发、李溪源,秘书长王强,副秘书长胡永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詹世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枫及各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