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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轰辞去市长职务,王志武任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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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轰辞去市长职务,王志武任市长


 
  【张轰辞去市长职务,王志武任市长】 1989年 2月14日,大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张轰辞去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全文如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由于职务变动,接受张轰辞去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大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同次会议决定:“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任命王志武为大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为代理市长。”2 月28日,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与会代表投票选举:王志武当选市政府市长。市人大主任、大会常务主席李惠新向王志武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