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 一、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京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庆政任字[1989]1号,1989年2月14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任命:
李京燮为大庆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
李俊峰为大庆市土地管理局主任农艺师。
大庆市人政府免去:
崔戴荣大庆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童以晏大庆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职务。
二、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王起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庆政任字[1989]2号,1989年3月30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任命:
王起亮为大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大庆市人民政府免去:
刘翼涵大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三、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周玉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庆政任字[1989]3号,1989年5月30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任命:
周玉臣为大庆市乡镇企业(集团)公司经理;
孙同江为大庆市第二医院副院长;
王志民为大庆市中医医院院长;
杨洁鸿为大庆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副处级);
杨占林为大庆市中医医院副院长(副处级);
高风海为大庆市中医医院副院长(正处级);
刘百禄为大庆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蒋纯亮为大庆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徐文俊为大庆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景春为大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兼市城市抽样调查队队长(副处级);
张树海为大庆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江为大庆市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智为大庆市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建民为大庆市房产局副局长;
冯万平为大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振环为大庆市卫生局副局长兼医药卫生监督中心主任(正处级);
李明儒为大庆市卫生局副局长兼大庆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副处级);
大庆市人民政府免去:
葛忠信大庆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李洪义大庆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甘传瑞大庆市第二医院副院长职务;
封作文大庆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汤荷玉兼市城市抽样调查队队长职务。
四、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耿长富同志任职的通知(庆政任字[1989]4号,1989年7月7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任命:
耿长富为大庆市财政局主任会计师。
五、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成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庆政任字[1989]5号,1989年 8月30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任命:
刘成文为大庆市第四医院院长;
王志海为大庆市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葛忠信为大庆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喜才为大庆市财政局副局长;
杜凤桐为大庆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政委(副处级);
毛树林为大庆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张文林为大庆市劳教所政委(正处级);
秦志惠为大庆市劳教所所长(副处级);
马维新为大庆市蔬菜公司副经理(副处级);
大庆市人民政府免去:
陆军大庆市外贸局局长职务;
张有信大庆市劳动局副局长职务;
苏志兼大庆市劳教所所长职务;
刘修齐兼大庆市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刘锡亮大庆市蔬菜公司副经理职务。
六、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云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庆政任字[1989]6号,1989年10月28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任命:
李云迪为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何代卿为大庆市保密局副局长;
崔德胜为大庆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陈数为大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副处级),免去大庆市税务局副局长职务;
耿长富为大庆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会计师,免去大庆市财政局主任会计师职务;
李金科为大庆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紫阳为大庆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许宝森为大庆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玉珩为大庆市教育局副局长兼大庆实验中学校长(正处级),免去大庆市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戴淑华为大庆市实验中学副校长(副处级);
赵长庆为大庆市第一中学校长(正处级);
赵积贵为大庆市直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处长,免去大庆市接待处处长职务;
张洪义为大庆市接待处处长;
温万顺为大庆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胡志宽为大庆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免去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韩丁年为大庆市规划局局长(副处级),免去大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工程师职务;
何全明为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院长(副处级);
宋永洪为大庆市勘察测绘院院长(副处级);
大庆市人民政府免去:
蔡民凯大庆市直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处长职务。
七、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杨传璧同志免职的通知(庆政任字[1989]7号,1989年12月9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免去:
杨传璧兼大庆市环保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