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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检察

法纪检察



  【法纪检察】 1989年,大庆市、区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提出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指导思想,把法纪检察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摆上位置,重点查办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全年共受理法纪案80起、101 人,重大责任事故案30起、39人,玩忽职守案12起、12人,侵权案28起、40人,其它10起、10人。经过审查,立案19起、24人,案件比1988年上升26.7%,人犯上升41%。其中,重大责任事故案2起、2人,玩忽职守案 7起、7人,侵权案10起、15人。经过侦查后,移送起诉8起,移送免于起诉11起。在法纪检察中,坚持领导亲自参与办案;坚持把好勘查现场关、立案关和文字关;坚持与信访等部门沟通情况,掌握案件线索,扩大案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