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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开展执行工作

全方位开展执行工作



  【全方位开展执行工作】 1989年,市、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执法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行机制,加强执行庭力量,坚持审执结合,争取多方支持,较好地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全年,市、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28件,执行标的额320余万元,通过努力已执行178件,执行标的额 259万余元,执行率达80.9%。还为外地法院办理委托协助执行案件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