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审判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审判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1989年,市、区人民法院受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96件,比1988年下降79.2%。其中,刑事92件,民事2件,行政1件,经济1件。审结92件,结案率为95.8%。其中,维持原判的67件,着重做好申诉人的思想工作和法律宣传教育,使其息诉服判,避免了当事人重复申诉、缠诉和上省进京上访。同时,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判17件,其中刑事15件,民事1件,经济1件,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市、区人民法院还同劳改部门配合,审理了减刑、假释案件 193件,比1988年上升6.6%。先后两次在劳改支队召开减刑、假释大会,收到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