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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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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进行普法教育】 1989年,大庆市按照省普法办公室的安排,群众性的普法教育内容主要是有关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深化改革方面的16个法律法规,它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控制货币稳定金融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通知》。市普法办公室在抓好群众和各方面学习的同时,重点抓了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8 月份,市普法办公室汇同市委宣传部、组织部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市 2 000多名处级干部的学习进行了安排,接着陆续进行了系统的面授辅导。11月26日,对全市处级干部进行了考试。参加闭卷考试的599人,平均成绩95.8分;参加开卷考试的717人,平均成绩97.7分。
  为了使群众性的普法教育更加普及和深入,8月6日,市、区普法办公室组织了全市规模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市共有 1 500多人上街参加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70多台,各种宣传板1 000多块,设立法律咨询台42个,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2万多份。通过宣传日活动, 使《宪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深入人心,帮助群众进一步认清了北京发生的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是违法犯罪行为,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是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
  【开展依法治市工作】 1988年 7月,大庆市基本完成了全国统一规划的全民普法任务,并通过省的检查验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逐渐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依法治市上来。1988年 9月,市委副书记李智廉参加了国家司法部在庐山召开的全国部分城市依法治市座谈会,代表市委在会上作了《在改革开放中依法治市的几点探索》的发言。会后,市委贯彻庐山会议精神,决定起草大庆市依法治市实施方案。1989年 6月,市司法局组织有关人员到本溪、牡丹江等地进行实地学习考察,并提出大庆依法治市的规划设想。草案形成后,广泛地听取了全市各阶层人士的意见,先后修改了五稿,经市委审查,认为修改后的“规划”基本符合大庆实际,同意在全市公布实施。7 月31日,市委书记张轰在市委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强调:“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依法治市”。8 月21日,市委下发了《关于依法治市的决定》。8 月29日,市人大审议通过了“一府”、“两院”的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并作出了《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10月22日,市委发出《关于成立大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由17人组成,组长:李智廉;副组长:张立中、黄盛田。
  为了使依法治市工作在大庆全面开展起来,11月 8日,大庆召开了依法治市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以及“一府”、“两院”的实施方案。萨尔图区政府、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石油管理局第一和第五采油厂、大庆市第二医院、大庆师范专科学校、大庆市让胡路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市委副书记、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李智廉讲了话。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成效】 1989年,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1 978个,其中达到一类标准的1 184个,占总数的59.9%;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 2 345件,调处成功2 263件,成功率为96.5%。防止了民事纠纷可能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事件35起,挽救了可能死于非命的42人。
  全市乡镇、街道、企业共建立法律服务站23个,其中达到一类标准的15个,占总数的65.2%。各法律服务站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协办公证7 364件,总标的额317万元,代写法律文书143件,解答法律咨询4 217件。为54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帮助聘请单位索回欠款2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4万元。
  【律师公证工作】 1989年,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深化改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实行开放政策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市律师共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36家,为这些单位办理经济法律事务1 431件,帮助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 271.83万元。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 478件,帮助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 700多万元。解答法律咨询5 625件,代写法律文书709件,接待来访7 767人次,处理人民来信19件。
  全年公证办证总数7 389件,其中民事法律事务公证1 212件,经济法律事务公证 6 044件,涉外法律事务公证133件。重要经济合同公证717件,接待来信来访7 789件。
  【劳改劳教工作】 到1989年末,大庆劳改支队羁押犯人 663人。劳改支队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继续实行以“五证” (普法结业证、技术等级证、文化补习证、储蓄存款证和刑满释放合格证) 为中心的管理教育改造工作。全年获得普法结业证的75人,获得技术等级证的70人,获得文化补习证的40人,获得储蓄存款证的493人,获得释放合格证的159人。还有88人正在参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农业广播中专学校学习。
  劳改支队的主要生产项目有轧钢、铸造、汽车修理和种植、养殖等。全年生产总产值达365万元,实现经营性利润71万元。
  年末,大庆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人员 299人。劳教所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方针,全年完成政治课教育371课时,入学率达97%;文化教育课130课时,入学率达98%;技术教育课160课时,入学率达60%。主要教授服装剪裁、电机摩托车修理和养殖技术。
  为了更好地教育挽救劳教人员,劳教所采取“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对劳教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全所一线69名干警,全年平均每人找劳教人员谈话197.2 小时,每个劳教人员平均接受谈话时间累计达22.6小时。由于过细地启发诱导,促进了劳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国家司法部转发了大庆劳教所开展个别谈话的经验。省司法厅将大庆劳教所开展个别谈话的方案批转下发全省各劳教单位,作为省的统一方案,要求各劳教单位遵照执行。
  劳教所主要生产项目是打制空心楼板,生产拖布和机电修理等,还经营一个农场。全年产值达104.4万元,实现经营性利润36万元。
  【市司法局负责人名单】
  局  长:陈 瑜 苏 志
  副 局 长:辛永葆 张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