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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石油化工厂安全生产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预期目的

黑龙江石油化工厂安全生产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预期目的



  【黑龙江石油化工厂安全生产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预期目的】 黑龙江石油化工厂在1989年的生产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勤讲勤查,重奖重罚”原则,从而保证了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1989年,五厂重新编写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对特殊五种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对催化、常减压两套主要生产装置进行了设备立案,对生产单位安全互作实行单项承包,取得明显收效。自1983年催化裂化装置投产到1989末, 工厂安全生产2 525天,并于1988年月荣获化学工业部授予的“1886~1988年度全国化工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称号,1989年又被评为大庆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有效地保证了工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1989年,共计加工原油 390 352吨,成品油产量189 416吨,轻质油收率68.4%。全年创工业总产值10 885万元,实现利税 4 656万元,其中利润为1 980万元,税金2 676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初与省石化厅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中规定的指标。
  为解决三套生产装置“吃不饱”问题,工厂广开原油来路,扩大加工量。催化裂化装置除完成省下达15万吨原油加工任务外,又多炼自购原油 7万余吨;老常压拔头装置利用常减压装置开工前的有限时间,为工厂发挥最后余热,共加工原油91 928吨,创产值 1 338万元,实现利润 454万元,税金51万元;轻烃分离装置利用大庆30万吨乙烯检修期等机遇,见缝插针随进开工,共计为大庆油田带料加工凝折原油29 965吨,创产值1 069万元,为工厂节省费用1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