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 【各区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 1988年,对区级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区一级财政机构,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收支挂钩,定额补贴,超收节支留用,一定三年不变”的办法,充分调动了各区政府积极发展生产,扩大财源的积极性。1989年,市财政局为了增强区级财政积蓄财力,确保各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制定了《关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使各区对财政改革政策进一步托底。同时,完善增收节支措施,堵赛“跑、冒、滴、漏”,增加了区财政收入。1989年区财政计划收入1 557.3万元,实际完成5 671.8万元,超额完成4 114.5万元,比1988年增加 2 384.3万元,增长72.5%,为各区工农业生产提供了资金来源,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协调、稳定的发展。
各区完成财政计划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