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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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审计工作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扩大审计监督领域,把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同建立审计监督权威结合起来,全面开展行业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全年共审计205个项目,388个单位,审计总金额110 599.4万元,发现违纪金额1 111万元。应收缴175.2万元,已收缴49.3万元,有效地发挥了审计机关的监督、服务作用。
【开展对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审计】 1989年,对全市的中直、省直、市直企事业的自筹资金来源审计42个单位,75个项目,审计金额5 946万元,占自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98.1%;审计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占计划安排建设面积的96.9%。经过审计,减少投资137万元,压缩建筑面积4 372平方米。其中:撤销预安排项目1个,面积为3 422平方米,投资98万元。
在审计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工作中,坚持了“三对照,四结合”的方法。根据被审计单位提出的申请报告,一是与该单位的财务报表相对照,看是否有资金来源;二是与该单位的资金帐相对照,看资金来源是否正当;三是与该单位的建行存款相对照,看建设资金是否按期存足。对审计资金有问题的项目,在计划下达之前,与市计委、建委、财政局、建设银行相结合,共同研究,不予下达计划,不予安排施工队伍,不予办理付款手续。有效地控制了不合理的基本建设规模和基本建设投资支出。
【对建设单位财务决算、工程结算和施工企业1988年财务决算的审计】 1989年,重点审计了建设单位财务决算、工程结算和施工企业62个单位,审计金额28 850万元,发现违纪金额394万元,应收缴23.2万元,已收缴10.4万元。
在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审计中,审计了7个单位,金额3 309.2万元,发现挤占成本,扩大开支标准,计划外工程等7个方面问题的违纪金额33.75万元。在对大庆市毛纺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计时,发现施工单位重复计算工程量、高套错套定额标准,不按规定取费等问题。通过审计核减10.8万元。
【对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计】 1989年,开展了对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审计27个项目,91个单位,金额22 805万元,发现违纪金额 812万元,应收缴82万元。在对市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百货和纺织品公司等商业企业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隐瞒商品销售收入,财务成果不真实;二是乱提乱列商品流通费;三是其它支出和核销各种罚款;四是未经批准擅自购买专控商品。
【继续开展对区、乡财政决算和银行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 根据监察部、财政部“关于对地方财政进行大检查的通知”和省审计局“关于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方案”的通知精神,分别对区、乡财政决算和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分行的198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
对龙凤、红岗区和8个乡镇1988年度财政决算审计金额1 089万元,发现违纪金额 8.8万元,均调整了帐目,减少了1988年度财政超支。
对中国人民银行大庆支行1988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抽审了庆华金店, 审计总金额2 938万元,发现违纪金额4.29万元,收缴入库3.12万元,调帐处理1.17万元。对大庆分行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和1988年度的投资业务、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发现1987年超范围吸收信托投资公司存款57.5万元,予以纠正。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定期审计和教育经费、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专项审计】 1989年共审计57个项目,71个单位,金额10 162万元,发现违纪金额155.4万元。
在教育经费专项审计中,对市教育局、仪器站、校办公司及 5个教育科等42个单位的1986年至1988年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及预算外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总金额 6 953万元,审计覆盖面为 84%,发现有问题金额80.4万元,对审计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法规,分别进行了处理。
【开展对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财务收支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对市财政局(预算外)、土地局、蔬菜公司1986年至1988年 3年全市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经批准非农业建设用菜地579.29亩,应征收开发建设基金 289.1万元,实际征收124.4万元,少征收164.7万元,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按政策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