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超额完成各项业务指标】 1989年,建设银行严格控制信贷规模,调整信贷结构,进一步强化银行和财政双重职能,努力开拓资金渠道,大力筹措资金,保证重点项目顺利进行。在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加速资金周转,提高投资效益方面取得了好成绩。全行一般性存款月平均余额保持在37 262万元,年末余额为42 127万元。其中储蓄存款年末余额达 6 821万元,全年新增5 129万元,增长率为286.5%,储蓄存款占一般性存款的比例,由1988年的4%上升为16.2%,保持了高速增长趋势。省行核定1989年各项贷款余额为25 841万元,到年末贷款余额为25 140万元,控制在计划之内。全年经办拨、贷款任务 244 789万元。其中经办固定资产投资85 18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额85 189万元,为年计划的100%。全年审查工程概、预、决算定案价值61 486万元,核增110万元,核减1 146万元,净核减1 036万元。省行核定财务利润计划2 500万元,到1989年末,实现财务利润2 846万元,超额完成346万元,为年计划的113.8%。年度信贷资金利润率为7.6%,人均创利12万元。由于各项业务指标成效显著,市建设银行连续第四年被评为全省建行系统先进单位。
【掌握贷款投向,优先支持重点建设】 1989年,市建设银行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产业政策,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掌握贷款投向,优先支持能源、化工、电力、原材料等重点发展行业的重点项目建设。一年中,利用信贷资金为能源、化工等建设项目累计发放贷款16 72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贷款2 500万元,周转性贷款14 000万元,更改措施贷款220万元。主要支持了大庆油(气)田勘探开发工程建设和大庆30万吨乙烯二期工程收尾,以及林源炼油厂的催化裂化装置改造。同时,对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也优先发放给承担重点项目施工的企业。全年累计发放达9 914万元,占全行发放总额的83.3%,较上年增长 19.4%。这些贷款的发放,优化了贷款结构,保证了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其按时投产及早日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程概、预、决算审查】 为了认真做好基本建设拨款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设银行积极配合建委等有关部门修改或重新编制了工程预算和取费标准,并根据物价变动情况确定了材料预算价格和调整系数,做到施工有定额,取费有标准。市建设银行系统还建立健全了概、预、决算管理责任制,加强了对工程概、预、决算及柜台付款的审查。1989年,全行共审查概、预、决算61 486万元,占应审查价值的100%,定案价值61 486万元。已定案核增110万元,核减1 146万元,净核减 1 036万元,占已定案审查原值的1.7%。坚持严把资金拨付环节,通过事前审查和对项目现场检查,追回不合理开支达286笔(件),金额343万元。其中,擅自购买禁购商品17万元,挤占转移基建资金40万元,违反规定预付货款 124万元,各种不合理取费26万元,其它不合理开支130万元。合理控制了工程造价,为国家节省了财政开支。
【自筹基建资金管理】 1989年,市建设银行根据国务院有关“所有自筹基建资金必须存入建设银行,由建设银行统一管理”的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自筹基建资金的管理。(一)与市计委、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资金缴存办法,动员和督促自筹基建单位及时足额地交存资金并且按部门、按系统逐个摸清情况,促使按规定转存;(二)实行自筹基建资金存款签证制度,规定自筹基建资金未存入建行,建行不予签证,有关部门不予列项;(三)实行自筹基建资金缴存责任制,把任务具体落实到个人。通过上述措施,到1989年末,累计吸收自筹基建资金存款达 5 086万元。对12项存款不足或没有存款的单位拒绝签证,核减资金3 000万元。扭转了自筹基建资金盲目膨胀的势头,防止了预算外资金冲击国家计划。
【支持住房制度改革】 大庆市被确定为首批房屋改革试点城市后,市建设银行为支持和配合住房制度改革,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承办住房改革业务。1989年,市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充分发挥建设银行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的优势,主动参预住房改革方案的研究和讨论,为住房改革献计献策,并有步骤地进行了大量组织建设和资金筹划工作:一是为全市各单位普遍设立了住房基金帐户,为住房改革进入正式运转做好了准备;二是制定和完善了《住房基金筹集和管理办法》等配套方案和有关结算、核算制度和办法。并在全市建行所有分、支行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的分支机构;三是迅速发展了住房基金筹集业务。房地产信贷部全面开办了结算、储蓄业务。在每年出售新房的集中时期,建行都派出现场服务组,到各单位直接收取售房资金。1989年,现场收缴售房资金1 850万元,为在房屋改革提供金融服务中,开创了新路。
【建设银行经办拨、贷款情况】
建设银行经办拨、贷款情况表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