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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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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大庆市总体规划,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由于石油、石油化工工业的发展,以及替代产业和个体经济的兴起,原总体规划中有些方面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1989年,从东风地区、让胡路地区和乘风庄地区开始,对总体规划进行了系统地调整,调整后的总体规划对大庆市的城市中心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居民点布局本着有利于实现服务设施综合配套的原则,做了进一步调整。1989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还进行了庆新、庆葡等 6个地区初步分区规划的编制和78个居住小区规划图集的编制出版工作。 
  【建立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法规】 1989年 7月,市政府批准成立大庆市城市规划局。同年,根据城市规划管理的需要,结合大庆地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庆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临时性经营房屋的审批管理办法》等管理法规。各区根据自己的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萨尔图区制定了《大庆市萨尔图区关于加强城区建设与管理的暂行规定》,大同区制定了《大同镇内建设规划的方案》和《村镇建设管理条例》。
  全年办理建设许可证378份,总建筑面积89.4万平方米。  
  【规划设计院成立】 大庆规划建筑设计院于1989年 3月10日成立。其资格等级为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城市规划及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全年共完成43项设计任务。建筑设计面积 4.6万平方米,总产值为22.75万元。喇嘛甸镇规划设计获国家单项奖(同市建委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科联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