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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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年末人口为151 16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 16%。其中,城镇人口115 139人,临时户口15人。区领导成员为:中共红岗区委员会书记杨景富,副书记门德发、马占林;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孙友林,副书记曹淑珍。红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魏宝山,副主任王斌、陈立新、杨丕显。红岗区人民政府区长马占林,副区长张恒志、刘素华、徐纯、张德山。红岗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主席董福纯,副主席王安魁、廖厚义、蔡广诚。红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义。红岗区人民法院院长秦殿文。
【经济持续增长】 1989年,红岗区委、区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励精图治,团结奋斗,各方面工作都有新起色。全区工农业总产值实现7 401万元,比1988年的4 700万元增长 49.8%,其中,农村合作经济总收入达到2 277.1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732元,比1988年增加58元,增长8.6%。全区原有50户贫困户,已脱贫33户,脱贫率达66%,完成年初制定的50%的指标。同时,在大灾之年,全区没有出现新的贫困户。
1989年是区农业生产遭受旱灾的一年,特别是进入 6月,连续70多天没有降雨,农田普遍受灾,成灾面积达 80%,给农业生产带来很大损失。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抗灾斗争,使灾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粮食总产实现954.8万公斤,单产实现177公斤,完成了25万公斤的合同订购任务。生产商品菜 236.5万公斤,超额31.5万公斤完成了市蔬菜局下达的生产任务。奶牛生产在饲料涨价、普遍滑坡的情况下,达到2 237头,生猪发展到9 750头,产肉70万公斤。黄牛发展到3 140头,完成年计划的108%。羊发展到9 500只,完成年计划的119%。家禽发展到23.8万只。
1989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0 441亩,总产量为1 420万公斤,比年计划增产420万公斤,增长42%。新打机井2眼,挖排灌渠31 000延长米。
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5 5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37.5%,实现利润32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4.3%。
【加强社会“窗口”的服务职能】 1989年,红岗区加强社会“窗口”的职能建设,改善组织,加强领导,收到较好的效果。
财贸工作,保持购销两旺,国营企业进一步深化企业租赁经营的配套改革,加强对各企业的宏观控制和业务指导,在贯彻落实 “383工程”,保障供给,稳定物价的同时,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全年全区国营商业完成商品销售额 3 192万元,超额2.7%完成了年计划,实现利润61.1万元,超额35%完成年计划。
工商工作,坚持繁荣经济,稳定物价的方针,不断强化了服务职能。突出抓了市场管理,控制集贸价格,清理整顿公司,整顿流通秩序,查处违法案件,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等项工作。全年果菜上市量达到 1 208万公斤,群众生活必需的肉、蛋、禽、鱼的上市量达到37万公斤。对区辖的1 138户各类流通性、金融性、综合性公司和政企不分以及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违章、违法公司5家,收缴罚没款4 360元,收缴非法所得4.8万元。
物价工作。以贯彻 “383工程”为主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在全区建立 “383工程”监控领导组织355个,有1 775名干部和兼、专职物价员直接参加监控管理,并实行包干监控。把全区 377个监控点分成三条六块,全部纳入监控视线,在物价、商业、工商、税务、计量等部门协调配合下,齐抓共管。
全年全区共开展各类物价综合性检查13次,检查有价单位1 342个(次),查处违价案件1 376件,收缴罚没款25万元。在全区11家国营商店设立降价商品柜台,让利销售 1 187个品种,总金额达到71万元。
税务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税收政策,年增加税收额80万元,共收税 965.8万元,超收90.6万元,比1988年增长20%。
工农共建工作。1989年全区共达成工农共建项目52项,完成45项。区辖各企业为红岗区农村修建小学5所,面积达2 691平方米,修村屯公路、防洪排涝渠9.25公里,安排劳务工 461人。企业支农资金达158万元。为保护油田生产,区成立6个护井队,组织近百台车辆为企业单位运送油田生产物资达4 000吨。为企业提供肉、蛋、鸡50万公斤,各种蔬菜300万公斤。
【文教卫生事业不断发展】 普教工作,重点抓了教学质量的提高,1989年,学生思想品德、考试合格率达到98%,优秀率达到40%,差生好转率达到 75%。全区小学合格率由1988年的96.7%上升到98%。初中合格率由1988年的66.6%上升到 93.4%,比计划提高28.4%。优秀率达到52%,比1988年提高32.8%。
1989年高考中,全区有146人被大专院校录取,比计划多考入46人。
全区11所农村小学,有 9所校容校貌得到改善。其中杏树岗乡民吉村和金山堡村新盖了小学教学楼,有 6个村级小学盖了高级平房,1个村小学进行了大修,总建筑面积达8 754平方米,消灭了农村小学危房。
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推行了院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区各院所收治住院患者16 700人次,抢救重危患者905人次,抢救成功率为97%,治愈好转率达到98%,比1988年提高1%。开设家庭病床 850张,全区甲级病历达到94%。爱卫工作,创省级卫生文明村1个,市级卫生文明村屯1个。
【社会秩序稳定好转】 1989年在完成 4年普法教育任务的基础上,制定了“红岗区依法治区工作方案”。
公安工作,坚持以打击犯罪为重点,以预防为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全区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57起,破获大案130起(含上年积案和协助外地破案数)。查办一批经济案件,收缴赃款赃物总共折合人民币87万元。
检察院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线索53件64人,受案数比1988年上升130%。加上去年积存的案件线索12件12人,共计65件76人。在已查案件中,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240万元,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万元。
全年共受理公安提请逮捕案件44件7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3件73人,批捕案件和人数分别比1988年上升45%和94%。不批准逮捕1件1人,占受案人数的1.3%,审结的先拘呈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限2天,收审呈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限4.5天,比法律规定时限提前15.5天,比1988年提前2.5天。
法院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68件,比1988年多受理88件,上升15.5%,所受案件经检察机关起诉的63件,占受案总数的11.1%。自受自查自处案件 505件,占受案总数的88.9%。所受各类案件年终结案率均为100%,达到了年终无积案和门前清的目标。
对图书市场加强清理整顿,收缴非法出版物、淫秽书刊 1 320册。对全区12个图书馆、89个阅览室、11个国营商店图书专柜、9个个体书摊和7个印刷厂进行了彻底清查。
1989年,矿区建设得到发展和完善,全区城乡基本建设总面积超过 1万平方米,完善了区办公楼前后院及道路;新建1栋服务楼,2栋住宅楼和 1座民兵训练基地。职工住宅楼发展到14栋,已有560户职工住上楼房,占总户数的73%;农村中小学教学楼也发展到4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