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整治和土地管理
国土整治和土地管理
国土整治和土地管理
【完成大庆市国土开发整治规划编制任务】 大庆市的国土规划编制工作, 是根据国发[1985]44号文及黑政发[1985]41号文件要求开展起来的。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这一工作,经过研究决定:以庆政办发[1986]41号文件,成立了大庆市国土整治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国土规划的日常工作。国土办首先对全市国土整治规划的总体设计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制定出工作方案、规划提纲及22个课题计划表等。在此基础上,从1987年 3月到1989年12月,国土办先后集中组织了市直机关有关委办局、中省直有关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共42个部门的80多人进行了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 3年多的努力,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论证基础上,先后编制了《大庆国土资源》、《大庆市国土开发整治专题规划集》、《大庆市国土总体规划纲要》(讨论稿)、《大庆国土资源数据手册》等。1990年初,按照国家计委计土[1987]1310号、计土[1989]1198号文件精神,又开展了《大庆市第一次国土开发整治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年末完成编制任务,1991年 3月8—9日通过了省计委的评审和验收。到此,大庆市国土整治规划编制任务已全部完成,形成了大庆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系列成果,为今后大庆市国土开发和整治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大庆市第一次国土开发整治总体规划” 通过评审和验收】 由黑龙江省计委主办的“大庆市第一次国土开发整治总体规划”评审会于1991年3月8日在大庆东风宾馆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北京、东北三省的专家、学者和领导共26人。大庆市政府副市长纪士寅、副秘书长胡永玺及有关委办局的领导出席了会议。评审会由省计委副主任张文科主持,并任评委会主任委员。最后一致认为:《大庆市第一次国土开发整治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大庆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出来的。这个规划是在全面评价国土资源,总结开发建设的经验教训,分析区域内外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条件的基础上,遵照开发利用和治理保护相结合,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原则,从宏观和整体上提出了以合理开发资源、调整生产力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和进行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的规划,并相应的制定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城镇布局规划和实施规划的对策和措施。规划的内容全面,具有一定深度,符合国家计委颁发的国土规划编制办法要求。这个规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采取定性与定量、传统方法与现代方法相结合的作法,对重大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和多方案比较,规划方法是先进的,成果科学性很强。是一部能够协调大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关系,为制定大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重要依据的高水平、高层次规划。《规划》整体结构严谨,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文字简洁流畅,基础资料翔实可靠,具有很强的战略性、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可做为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一项高质量的软科学成果,达到了国内同类规划的先进水平。
应大庆市人民政府的申请,“大庆市第一次国土开发整治总体规划” 验收会议于1991年3月9日在大庆东风宾馆召开。验收委员会由黑龙江计委副主任张文科任主任委员,姜培玉(黑龙江省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关玉瓒(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宋富田(国家计委国土规划研究所室主任) 任副主任委员。验收委员会认为:(一)大庆市国土规划包括了产业结构调整、生产力总体布局、自然资源的综合开发、环境的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内容,采用了系统科学方法,在深度上达到了可操作的程度。符合国家计委颁布的《国土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有所创新。(二)大庆市国土规划资料齐全,工作扎实。既有《大庆市第一次国土开发整治总体规划》及提要、图表等主件,又有 《大庆市国土资源》、 《大庆市国土资源数据资料》、《大庆市国土开发整治专题规划集》等资料。符合省计委国土办关于黑龙江省市县级国土规划评审验收的基本要求。验收委员会认为,大庆市圆满地完成了省计委下达的国土规划试点任务,决定予以验收。希望大庆市人民政府继续做好国土规划的深化和实施工作,使大庆市国土规划真正起到基础、依据和指导作用。
【市国土资源数据资料及开发整治专题规划集出版】 由大庆市国土整治规划办公室编辑的《大庆市国土资源数据资料》于1990年10月正式印刷成册。国土资源数据资料是在全市1986—1989年进行国土开发整治规划过程中,对各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基础上进一步整理、编选的。内容以反映全市国土资源(自然资源部分)和环境方面的现状为主,共分 8部分:(一)油气资源;(二)土地资源;(三)水资源;(四)气候资源;(五)草原资源;(六)林业资源;(七)水产资源;(八)环境保护。
另外由国土办编辑的《大庆市国土开发整治专题规划集》(82万字),于1990年 6月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本规划集是大庆市国土部门专项规划的成果汇集,包括石油天然气、土地、草原、森林、气候、水、水产、旅游、种植业、人口、人才、劳动力、电力、交通、邮电通讯、石油化工、地方工业、乡镇企业、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22个专题规划。张立中第一副市长为该书作序。
【开展区级国土规划及国土整治试点】 根据1990年市计划会议要求, 市计委以庆计发[1990]17号文件下达了编制区级国土规划的任务,各区成立了国土规划领导小组,分别设置了规划办公室,配备了人员。为了把区级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好,1990年 3月中旬举办了40多人参加的区级国土规划工作人员学习班,学习了国家、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国土办公室的人员讲解了国土规划基础知识,同时对编制区级规划的组织、机构、人员、内容、方法等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开展区级国土规划的目的,是为各区经济发展和国土开发整治指出方向和路子,并与市国土规划相协调。
继续实施国土整治试点。大庆市西部地区风沙土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在前两年的基础上,1990年继续加强田间管理,观测记录试验数据,同时完成柳树剪枝10亩,翻耙地 100亩。栽植沙棘 1万株,将形成约60亩的沙棘园。沙棘、沙打旺的种植成功对大庆市西部地区风沙土治理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
【土地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 1990年,市土地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了土地法规宣传活动和全民国土观念教育。组织集中宣传4次,出动宣传车81台次,印发各种宣传品2万余件。市土地局继续在大庆广播电台开办了土地管理专题节目,播出稿件 137篇。同时与大庆电视台联合摄制了《来自土地的呼唤》、《土地卫士》两个专题片,并在电视台播放。在法制建设方面,大庆市人民政府1990年第12号令,颁布了《大庆市国家建设用地统一征拨管理暂行规定》。从1990年起,国家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组织征拨。 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了依法管地领导小组, 制定了《大庆市土地管理局依法管地五年规划》。各区、乡人民政府也制定和完善了一些规定。大同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暂行规定》,以区政府文件下发执行。土地执法监察主要开展了 3项活动。一是年初根据省土地管理局安排,对1987年以来乡(镇)干部建房占地进行了全面清查。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认真清理和查处越权批地的通知》要求,清查了1987年以来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查出越权批地23件,占地 102.2亩,对其中22件做了处理。三是在市人大监督下,开展了全市性的土地执法检查,查出违法占地3件,处理2件。全年接待人民群众来访72人次,来信10封,都做了处理。其中立案4起,全部结案。
【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复垦】 在城乡建设用地审批中,坚持“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严格按审批权限和审批制度进行审批,实行统计监督。各区普遍建立了统计台帐,按季上报用地计划指标执行情况。根据国家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组织调拨的需要,市土地管理局成立了统一征地服务部,负责办理国家建设用地统一征拨的具体事宜。据市土地管理局统计:1990年省下达给大庆市的用地计划指标为11 000亩,其中耕地指标4 000亩,非耕地7 000亩。实际各项建设用地共占用土地10 216亩,其中占用耕地1 433亩,非耕地8 783亩。
在土地开发和复垦方面,坚持“节流”“开源”并举的方针,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同时,积极开发和复垦耕地。1990年省下达给大庆市的土地开发利用指标6 000亩,其中耕地5 000亩,非耕地1 000亩,年末实际开发复垦耕地19 788亩,其中耕地17 354亩,非耕地2 434亩,均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指标。另据市统计局提供的资料,加上废弃地利用和新开荒地,当年增加耕地面积43 682亩,扭转了耕地逐年减少的局面。
【地籍调查】 1990年,地籍调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城镇地籍调查,1988年试点时,地籍测量工作全部依靠外地测绘队伍。1989年全面铺开,部分地籍测量依靠外地队伍,而1990年全部调查和测量工作都是由土地管理部门自己的队伍承担。全年完成城镇地籍调查28平方公里,比年初计划超额 40%。经省土地管理局检查,调查成果达到优秀成果标准。全市已累计完成城镇地籍调查82.18平方公里,占应调查面积的53.7%。1990年,还开展了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市政府办公会做了专题研究,从人员、资金和设备上给予了保证;在 4个村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全市铺开。全年共完成83个村(场),面积1 950平方公里,占应调查面积的40%。边调查边建立了地籍档案,开展了权属管理。
【土地管理工作会议】 1990年 3月21日至22日,市政府召开了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总结1989年土地管理工作,部署1990年任务。市人大、市政府、石油管理局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副市长王汉民在会上强调:(一)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要认清土地问题的严峻性,牢固树立土地国情国策观念;(二)深入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强化执法监察工作;(三)以保护土地为中心,全面做好各项土地管理工作;(四)做好政府统一组织征拨土地工作,为各项经济建设服务;(五)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给土地管理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为总结1990年土地管理工作和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1991年 4月22日至23日召开了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通报表彰了1990年度14个土地管理先进单位、35名先进个人、26个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先进单位、112名先进个人、7个土地资源详查先进单位和27名先进个人、17名优秀土地卫士。14个土地先进单位是:大同区土地管理局、八井子乡人民政府、庆阳山乡人民政府、大同镇人民政府、老山头乡人民政府、高台子镇人民政府、祝三乡人民政府、红岗区杏树岗乡人民政府、市土地管理局财务科、市土地管理局法规科,以及红岗区土地管理局 (城镇土地管理)、让胡路区土地管理局(地籍调查)、萨尔图区土地管理局 (法规宣传)、龙凤区土地管理局。第一副市长张立中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土地管理工作讲了几点意见:(一)大力宣传土地国情,树立珍惜土地观念;(二)把土地管理纳入责任目标,真正落到实处;(三)严肃维护土地权属,稳定生产建设秩序;(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