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科技兴市”的决议
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科技兴市”的决议
(1990年8月28日大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大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大庆市“科技兴市”实施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会议认为,大庆油田开发建设30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重视和依靠科技进步的传统,为实施“科技兴市”奠定了基础。《方案》的确立与实施,对于推动我市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科技兴市”,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切实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在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为实现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再找一个大庆油田,在原油产量稳产五千万吨再十年的基础上,努力延长稳产期,加快发展石油化工和替代产业,继续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为龙江振兴、国家富强做出新贡献”的新时期奋斗目标,促进社会进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使《方案》在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特做出如下决议: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 “科技兴市”重要意义的宣传, 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科技意识。“科技兴市”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大事。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科技兴市”的重要意义,宣传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关系四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亡等基本观点,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科技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经济的自觉性。新闻单位要围绕“科技兴市”搞好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和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抓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要大力发展教育,加快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要切实抓好科技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他们在科学技术实践中,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在研究、应用、普及科学技术上多做贡献。对在各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贡献和有发明创造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要重视发挥离退休科技人员的作用,鼓励他们为“科技兴市”做贡献。
三、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推进“科技兴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科技法律、法规,保证“科技兴市”方案长期稳定的实施。对于有利于“科技兴市”的有关法规,要不断加以完善。要广泛地开展科技执法的监督检查活动,严格科技执法,为“科技兴市”提供一个有保障的法制环境,推动《方案》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各级领导要把“科技兴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要改进领导方法,逐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科技和经济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在持续发展石油、石油化工生产的同时,加快替代产业、地方工业和农业的发展。从上到下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组织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要把“科技兴市”的主要目标,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列入考核各级干部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要有计划地增加“科技兴市”资金和物资的投入,逐步建立起各级科技发展基金。要把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与实施“科技兴市”结合起来,把科技发展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发扬大庆精神,艰苦奋斗,团结一心,保证“科技兴市”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