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检察院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1990年2月25日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庆枫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市、区检察机关1989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大会作如下报告,请审议。
一、把反贪污、贿赂斗争作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打击严重经济犯罪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线索 165件,比上年上升2.05倍,以抓大要案为主,立案侦查了40件52人,比上年增加1.35 倍。其中,贪污案件9件,占22.5%,贿赂案件23件,占57.5%,其他经济案件8件,占20%。在立案侦查的这些案件中,属于处级和万元以上大要案18件,占45%。其中1至3万元8件,3至5万元3件,5至10万元2件,10万元以上1件。成员中,副厅局级干部2人,占3.9%;处级干部 4人,占7.7%;科级于部10人,占19.2%;其他人员36人,占69.2%。目前,已查结38件,结案率为95%。其中,依法起诉14件,免诉24件。查清待结2件。此外,还配合外地检察机关办案20件。通过查办经济案件和协助有关单位追缴款物,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 860余万元。
回顾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贯彻执行“两高”《通告》。先后于1月28日、8月12日、12月18日,召开了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和检察长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指示,进一步把全市的“经打”斗争推向深入。“两高”《通告》发布后,市院印发了 5 000份贯彻《通告》的“通告”,领导发表了电视讲话,大庆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发宣传《通告》稿件60余篇,同时,还深入到各厂矿宣讲《通告》精神,依靠群众揭发检举经济犯罪分子。密切配合政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召开兑现宽严政策大会 3次,有力地打击了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活动。宣判处理大会后,全市有22人到检察机关坦白自首。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8人。按照《通告》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对毛维国等在限期内坦白自首的15人予以免诉,或起诉到法院建议从宽处理。按着省检察院和市委的指示,我院于11月16日邀请新华社、省驻大庆和市新闻单位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向全市人民通报贯彻“两高”《通告》和一年来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情况,宣布对拒不坦白自首并构成犯罪的中国银行大庆分行副行长刘鹤启、消防支队保卫科副科长姚志方等 8名经济犯罪分子,依法采取措施。另外根据《通告》发布后案件增多、任务重、难度大、办案人员少的实际情况,经省委决定和市委批准,市院于11月30日正式成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市委领导亲自为工作局挂牌办公,并决定增编15人、借调20人,加强反贪污、贿赂斗争的骨干力量。
第二,举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并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一年来,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线索879件,经筛选属于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55件,占29%。其中贪污82件,占32.2%;受贿64件,占25.1%;其他经济犯罪线索109件,占42.7%。这些案件线索中,万元以上94件,占36.9%,其中10万元以上的15件;被举报的副厅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42人,科级干部117人,党员175人。市、区院都逐个研究,制定案前调查方案。
第三,集中主要力量查办大要案。市、区院共有业务骨干195人,投入办理经济案件120人,占业务骨干 61.5%,共组成了27个专案组查办大要案。首先,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例如,查办石化总厂关文彬、李克祥等贪污、受贿案,市、区院从各业务科抽调了16名办案骨干。在侦查、预审、起诉各个环节,发扬了“铁人”和大庆精神,废寝忘食,连续作战,从速查结,既加快了办案效率,又提高了办案质量。其次,领导亲自包大要案、办大要案。市、区院有13名正、副检察长直接参与办理经济案件,占检察长总数的68.4%,共办理案件15件,其中大要案6件,占立案总数的 15%。为了保证案件质量,市院领导及时深入到各区院,对大要案听取汇报,亲自阅卷,组织办案人分析研究案情,制定侦查方案,把住事实、证据、性质“三关”。大同区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用2个月的时间办理林源炼油厂基建部门15人的经济案件,立案7件。对影响较大、因受贿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10万元的原副厂长董敬福依法起诉。
第四,抓住战机,与纪检委、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从清理单位经济活动入手,清查了石化总厂运销处计划外销售聚乙烯55 000余吨,非法所得18万余元的问题。对其中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及时开展立案侦查。对涉及几个部门的案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开展调查和侦查,例如,检察机关同工商部门共同调查办理了庆肇联营塑料厂厂长夏志新,在非法出售聚乙烯塑料桶中索贿 6万元的犯罪事实后,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查处。一年来,市、区检察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院经检科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二、坚持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我市的社会治安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但是,重特大刑事案件仍然有上升趋势。对此,市、区检察机关坚持从重从快的方针,坚决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加快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 508人,经审查批捕了467人,比上年上升77%,不批捕31人,退补侦查9人,公安机关自行撤回 1人,批捕率为92%。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免诉案件373件662人(不含上年积存18件25人),与上年相比,案件上升33.2%,人犯上升53.6%。经审查,结案为377件 650人(含上年结转数),其中,起诉315件498人,起诉率为76.6%;免诉10件48人;不起诉3件8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39件74人,公安机关自行撤回4件6人;转外地检察机关处理 7件16人。在起诉、免诉326件546人案犯中,属于特大案犯18人,占总数3.3%,重大案犯128人,占总数的23.4%。所起诉、免诉的案件,与上年相比,其中杀人案20件20人,案件持平,人犯下降4.8%;强奸案30件39人,案件上升42.9%,人犯上升50%;奸淫幼女案5件5人,案件、人犯分别下降 58.3%和61.5%;抢劫案21件45人,案件上升5%,人犯上升28.6%;盗窃案165件295人,案件上升47.3%,人犯上升57.8%,伤害案30件31人,案件、人犯分别下降9.1%和20.5%;交通肇事案34件34人,案件、人犯均上升88.9%;流氓、诈骗等其他案件20件77人。起诉到法院315件498人,其中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26件32人。一年来,由于刑事检察工作,认真推行目标管理和办案责任制,保证了办案质量。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免诉案件准确率为 97.8%,不诉和追诉案件准确率均为100%:法院退卷占起诉案件2.2%,办案时限平均为19.7天。在起诉环节。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规定,坚持实行自侦案件内部制约制度,严格依法审查起诉和免诉了一批经济、法纪案件,有效地保证了严格执法。同时,为了提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深入开展了考评优秀公诉人活动,评出市级优秀公诉人12名,推荐省级优秀公诉人3名。
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
在侦查活动监督中,以防错防漏和纠正违法为重点,坚持在供证不一中防错,在审查共犯时防漏,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纠正违法。一年来,批捕环节防错7人,追捕追漏9人,纠正侦查违法25件,对证据不足的案件自行补充证据40份,会同公安机关补充证据20份,追诉漏犯16人,追诉漏罪 6件,纠正超时限拘留13件,向公安机关除口头建议外,书面建议11次,改变原移送决定12件29人、改变定性11件22人。在审判活动监督中,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较好地履行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同时,检察机关接受公安、法院制约,做到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在监管场所检察环节中,共深入各监管场所 542次,同有关单位联合检查26次,开展法制宣传21次,进行认罪服法教育289人次,办理审查起诉再犯罪案件3件,纠正各类违法19件,对犯人减刑、假释的裁定审查196份,发现有1份裁定不当,计算刑期有误,依法予以纠正;宣传“两高”《通告》有31人坦白揭发犯罪线索59个,排除监管人犯藏匿危险品40余件,建议将31名残刑犯和28名外役点犯人收监,预防了逃跑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市、区检察机关还在法律监督中,认真查处群众告诉案件17件。如1987年 9月27日被肇东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缓刑 2年的原合居乡党委书记王国太,在执行期间调入大同区,隐瞒了犯罪事实,被安排为区机关党委副书记。由于他不思悔改前科,到处写匿名信、发电报,污辱诽谤他人。经大同区检察院查清事实后,以诽谤罪起诉,被处有期徒刑3年。
在开展法律监督中,市、区检察机关对自身执法情况也进行了严格检查,市院成立了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抽调13名同志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召开座谈会31次,组织专访小组12个,由市、区院领导带队,到公安、法院和发案地等39个单位走访,征求意见45条,查阅卷宗 172册,发现执法和廉政方面问题92个,查找原因47条,完善和建立各项制度40项,对存在的问题由领导亲自研究,逐条逐件整改。
四、法纪、控告申诉等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法纪检察,进一步落实了省院提出“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指导思想,把这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重点查办了“侵权”和渎职案件。全年受理重大责任事故案31件39人,玩忽职守案12件12人,“侵权”案28件40人,立案侦查19件24人,立案比上年上升 27%,并做到当年全部查结处理,使立案准确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
控告申诉检察,坚持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79件次,优先查办上级转办案件17件。自行查办案件29件,追究犯罪1件,建议审判机关纠正3件。“两高”《通告》发布后, 认真做好犯罪分子在规定期限内自首坦白的接待工作,收缴赃款11.5万元。
刑侦技术检察,共勘查各类现场45案次,尸体检验、解剖42具,活体伤情鉴定 4人次,法医会诊56人次,文检3案次,庭审录像9次,自办案件现场勘查和缴赃录像18次。
五、结合办案认真搞好综合治理
根据市委的决定和市人大的决议,制定了《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并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后狠抓了落实工作。一是坚持开展好检察建议活动。共向有关单位发书面建议80余份,协助29个单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二是协助监管部门组织人犯学习“两高”《通告》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精神, 特别在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期间, 强化监所检察工作,加强对“两劳”释放人员的走访与帮教,努力减少和控制再犯罪。 三是建立了新的综合治理联系点7个,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改善了一些单位的治安状况。四是结合查处重大责任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开好事故分析会,开展群防群治,推动了安全生产。五是边办案边治理,帮助有关单位整顿经济秩序,保障和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和生产秩序。
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队伍“两个素质”(略)
一年来,虽然市、区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区院的领导班子不够团结,影响工作,甚至倒卖石化产品为单位买车。二是检察队伍中,有的干警业务素质不高,个别干警纪律松弛,存在泄露案情、办人情案现象。三是对新形势下经济、刑事案件上升的特点、政策界限,研究不够。
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是指导党和国家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根据这个《决定》精神和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要求,今年要继续以反贪污、贿赂斗争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开展法纪、监所、控告申诉等项检察工作。为稳定大局,服从、服务于“整、治、改”,更好地为整治社会治安、反对腐败与推进廉政建设和大庆各项生产建设服好务。
第一,继续深入地开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斗争,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
第二,继续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毫不放松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第三,全面开展法纪、监所、控告申诉等项检察工作。
第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略)。
1990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和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下,依靠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继承大庆的优良传统,为实现党的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为大庆石油、石油化工和市政建设新的奋斗目标,励精图治,奋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