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检察
法纪检察
【法纪检察】 遵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法纪检察工作提出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和“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的指导思想,1990年,大庆市、区两级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狠抓了对侵权、渎职和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的查处。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81件90人,比1989年上升11.1%,结案率为93%,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管理”指标。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指导思想明确。市、区检察院都按省检察院的要求,把法纪检察摆上重要位置,坚持在突出抓好“两打”(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重点的同时,统筹兼顾,加强法纪检察工作。坚持按案管范围履行职责,互相配合,主动协作,使查处侵权、渎职犯罪案件取得了新进展,特别是大要案突破了历年空白的局面。
二、抓好案件来源。从年初起,市、区检察院法纪干部都深入各所辖企事业单位和村屯调查,宣传法制,扩大案件来源,尽职尽责抓办案,保证了法纪案件在数量上、质量上有所增长。在查处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要案上有所突破。如市检察院查办的一起徇私枉法案,被告人中就有二名处级干部。
三、依法办案。对有阻力有干扰的案件,坚持顶住说情风,依法一查到底。如在查处唐建国非法拘禁案、梁文君玩忽职守案中,被告人多方托人说情,又向办案人“送礼”,都被顶了回去;在办理刘德双等人刑讯逼供案中,3 名被告自恃是公安干警,又有一定“关系”,一直拒供,办案人向领导请示同意后,采取异地羁押和连夜突审的办法,终于迫使他们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依法受到惩处。
四、宣传《立案标准》。根据省检察院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学习宣传法纪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精神,市检察院由主管副检察长在市电视台宣讲了《立案标准》,在《大庆日报》发表答记者问;市广播电台以“专题节目”连续播发了《立案标准》。同时,还用布告形式印发《立案标准》1 000份,广为张贴。接着,市、区检察院还在所辖地区组织了7台宣传车,上街宣传,市、区检察院领导和区政法委领导,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以案释法,使数万名群众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法纪教育,较好地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决心和行动。增强了广大群众与侵权、渎职犯罪做斗争的自觉性。
五、搞好安全生产检查回访。一是年初市、区检察院会同市劳动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发生责任事故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督促整改。二是直接深入车间、班组和工人群众中,共同分析事故原因、责任,研究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办法。三是搞好事故现场勘查与联合调查。据统计,全年共去现场48次,开展重大事故联合调查40次。同时,结合办案,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生产单位,发检察建议书60份,帮助完善制度 150条,上安全法制课150余小时,减少和预防了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