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法院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1990年2月25日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詹世清各位代表:
我就全市人民法院1989年的工作向大会作报告,请审议。
一、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
1989年,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 549件,比上年上升25.3%,是历年来受案最多的一年,审结了3 488件,结案率为98.3%,比上年提高0.4%。调处简易纠纷 219件。这些案件的及时审结,对促进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1、继续坚持“两打”方针, 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
去年,我们针对全市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与公、检机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努力为全市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432件,比上年的352件上22.7%,案件审结率为100%,比上年提高0.8%。依法判处人犯439人,其中,处死刑18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13人,判处“三大刑”罪犯比上年上升26%。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0人,5至9年有期徒刑118人,5年以上重刑面为43.7%,比上年提高6.5%,体现了从重方针。判处不足5年有期徒刑137人,拘役17人,管制5人,缓刑68人,定罪免处9人,宣告无罪1人。
通过刑事审判看,我市的刑事犯罪仍然是上升的趋势。一是“七类”犯罪案件继续上升,去年法院受理的“七类”(杀人、抢劫、强奸、奸幼、流氓、故意重伤、重大盗窃)犯罪案件,占刑事案件的44.5%,比上年上升13.1%,其中杀人案件上升10%,抢劫案件上升40.9%。22起杀人案件致被害人23人死亡、11人重伤。这些犯罪分子,有的丧尽人伦杀害生父、生母,有的凶狠残暴杀害妻子,有的图财害命,杀害领导干部及家属。杀人犯杜元章为了几千元钱的纠纷,竞凶残地杀死被害人一家三口。二是盗窃案件突出。去年受理盗窃案件 164件,占刑事案件的38%,是上年的 1.3倍,重大盗窃比上年上升300%,而盗公案件又占盗窃案件的37.8%。三是破坏电力、通讯设备的犯罪突出,这类案件是上年的 2.5倍,犯罪分子绝大多数是外地农民,流入我市后大肆盗拆变压器,盗割通讯电缆线,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四是本市人员犯罪居罪犯的绝大多数,在判决罪犯中,工人犯罪165人,农民犯罪104人,学生犯罪12人,劳改、劳教释放人员重新犯罪30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17人,待业人员犯罪61人,流窜犯罪50人,本市人员犯罪占罪犯总数的88.6%。在221名盗窃罪犯中,本市工人和农民犯盗窃罪的就有 112名,占盗窃罪犯的50.6%。五是青少年犯罪突出,不满18周岁的53人,占罪犯总数的12%,18—25周岁228人,占罪犯总数的52%。在盗窃、抢劫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占70%。
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中,我们坚决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两高”《通告》精神及刑法的规定,集中力量审理经济犯罪大案要案,对有影响的大案,做到提前介入。去年,全市法院受理贪污、受贿、诈骗公共财物及投机倒把等经济犯罪案件17件22人,经过审理,依法判处 9件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万多元。群众十分关注的原石化总厂副厂长关文彬、李克祥受贿一案,我们依据法律和政策,经过公开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对案发前能投案自首,积极退回赃款的关文彬定罪免予刑事处分,对案发后有坦白情节的李克祥判处有期徒刑 2年,并及时在全市召开了政策兑现大会。会后,一批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交待犯罪金额12万余元,使我市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取得重大进展。
为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去年我们先后召开了29次规模较大的公判大会,对 129起案件208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旁听群众达31 000多人,印发布告、通告6 200余份,张场了社会主义法制,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群众。
2、以贯彻《民法通则》为中心,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工作。
近年来,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去年全市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2 051件,审结2 046件,结案率为99.7%。民事受案比上年上升20.4%。特别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婚姻家庭观念产生了新的变化,诉讼到法院的离婚案件猛增,占 64%左右,居民事案件的首位。尤其是因酗酒、赌博、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离婚案件中“争住房、争财产、争子女”的“三争”情况依然存在。面对民事案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加强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认真贯彻民事审判工作方针,从有利于稳定社会大局、有利于生产出发,努力做调解工作,去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占结案总数的 65.6%。对离婚案件,我们从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出发,多做疏导工作,软化矛盾,使 526对夫妻重归于好。对矛盾尖锐、易于激化的 165起民事纠纷,及时发现,及时审理,防止酿成凶杀、自杀、械斗等刑事案件,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3、加强经济审判,调节经济关系,为治、整、改服务。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紧缩银根以及经济活动中“三角债”的增多,需要用法律手段调解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多,诉讼到法院的经济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诉讼标的额越来越大。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经济纠纷一审案件635件,比上年的 370件上升71.6%,审结584件,结案率为92%,解决争议标的额4 200多万元,是上年标的额的2.9倍。通过办案,为本市公民和法人索回欠款1 100多万元,为外地追索欠款1 826万元。
4、积极慎重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一、二审案件8件,审结8件,经审理,维持行政裁决的 2件,撤销行政裁决的2件,当事人撤诉的4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在诉讼活动中地位平等的原则,一方面依法维护行政机关的正确裁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另方面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某些错误决定,有效地维护了行政秩序,保护了相对人的行政合法权益。
5、全方位开展执行工作,使执行工作进一步“正常化”。
去年,全市法院移送到执行庭的案件228件,应执行标的额320余万元。经过努力,执行178件,执行标的额 259万余元。此外,我们为维护法律的统一,不搞地方保护主义,认真办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38件。
二、以推行公开审判和举证制度为中心,不断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案件质量
去年,我们在全市法院普遍实行公开审判制度。凡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一年来,我们应公开审理的276件刑事案件和341件经济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民事一审案件904件,占应公开审理的98.2%。我们还抓了再审案件的公开审判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再审案件公开审判的程序和方法。
在推行公开审判的同时,认真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把当事人举证、法院查证、当庭质证有机地结合起来。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去年 6月,我们在龙凤区法院召开了民事案件公开审判和举证制度现场观摩庭,总结推广了在实行举证制度中的一些经验。改变了过去当事人不履行举证义务,收集证据由办案人包揽的做法,进一步提高了公开审判的质量和工作效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了提高案件质量,我们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处刑畸轻的四起刑事案件和一起显失公平的经济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依法予以改判,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在改善执法活动中,我们坚持一年一度的执法大检查。从去年6月到8月,对全市法院上半年所审结的案件从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上进行了认真检查。共检查了 1 089件案件,检查出各类问题428个,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由于狠抓了严肃执法,不断改善执法活动,使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去年全年无抗诉案件,民事案件连续 9年没有当事人向省高院提出申诉的。省高院审理我院的上诉和复核案件共21件,除发回更审 1件外,其余全部维持我院的判决。叶西林行贿案,安慧珍受贿案,关亚洲、王宏伟挪用公款案,这几起案件在认定罪与非罪的问题上,争议较大,社会舆论较多,我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查清核准证据的基础上,用犯罪构成理论进行认真分析,最后对这几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作了无罪判决,保证了无罪人免受法律追究,确保了案件质量。
三、不断探索法院改革的路子,完善法院自身建设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我们立足于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法院自身建设。去年,我们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改革的探索。
第一,将信访科改建为告诉申诉庭,实现其职能的转变。
为了减少申诉案件周转环节,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去年我们把各区院的信访科改建为告诉申诉庭,并将刑二庭与告诉申诉庭合并,为了理顺告诉申诉庭与其他审判庭的关系,制定了《告诉申诉庭职责范围》、《案件催办制度》。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申诉案件53件,审结53件,处理群众来信342件,接待来访6 801人(次)。
第二,建立法医门诊,为审判工作和非讼调解提供科学依据。
去年元月,我院开设了法医门诊,聘请市医学界32名名医、学者组成法医顾问委员会,帮助解决疑难病例的检验、鉴定。同时建立了司法病床,使一部分患者得到了及时诊治。一年来,法医门诊运用法医学理论和临床技术,对非正常人体损伤及人体功能进行检验,鉴定 1 284人(次),接待法医咨询700余人(次)。
第三,改进法制宣传工作,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改进和加强调研工作。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基层基础工作是人民法院做好审判工作的基本保证,为此,我们采取措施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审判工作等七项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使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争创“五好法院”、“四好法庭”、“优秀审判员”活动。通过这项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过自下而上的评比和联评,评出大同区法院为五好法院;庆葡、拥军等四好法庭 6个,先进科室11个,以张德玉、郭贵为代表的优秀审判员和先进工作者94名。三是加强了人民法庭建设。去年,又新建了 6个人民法庭,使全市人民法庭达到了13个,实现了省高院提出的“两乡一庭”的要求。四是加强了干警的业务培训。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干部。到去年年底,全市法院已有 128名全国法律业大学员毕业,正在学习的业大学员34名,专业证书学员 100名,考入吉林大学法律专科函授学习的11人。现在,全市法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182人,占审判干部的51%。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法院廉政建设(略)
但是,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检查我们的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一是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在刑事审判中注意了“七类”犯罪的依法从重判处,但对个别一般案件和过失犯罪案件,只注意了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犯罪动机,而忽视了其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因而出现量刑偏轻;二是个别干警有吃当事人饭的,借当事人钱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去年我们查处了违纪事件5件5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了处理;三是在管理上还有不严格的地方。个别干警纪律松弛,发生过两起枪支事故,造成了不良影响。
1990年,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的讲话、党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第15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按照省、市委部署,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扫除“六害”,清除社会污染,与全市人民一起打一场整治社会治安的总体战,使我市成为全省社会治安较好的城市。为了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入学习,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坚持“两打”方针,为整治社会治安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
第三,进一步做好告诉申诉、执行和法医技术工作。
第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人民法庭建设。
第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担负着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及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励精图治,努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稳定社会治安,保障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石油、石油化工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