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 1990年,大庆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486件,审结483件,结案率为99.3%。判处人犯552人,其中处死刑28人,死缓 6人,无期徒刑15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236人,不足5年有期徒刑180人,管制5人,拘役9人,缓刑56人,定罪免处14人,宣告无罪3人。在判决的罪犯中,工人犯罪160人,农民犯罪 129人,学生犯罪24人,“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28人,其他人员犯罪 208人。其中,不满18岁的少年犯罪55人,18-25岁的青年犯罪291人,青少年犯罪占罪犯总数的63%。
1990年,全市的治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是判决刑事案件持续上升,重、特大案件突出。全年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比1989年上升14.6%,被告人数比1989年上升23.5%,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强奸、故意重伤、重大盗窃等案件上升 70%。二是盗窃案件突出,工人、农民犯此罪居多。全年判决的 264名盗窃罪犯中,工人犯罪68人,农民犯罪61人,两项占盗窃罪犯的 43.8%。三是破坏电力设备的犯罪居高不下。犯罪分子多是油田毗邻地区的农民同大庆市农民勾结,大肆盗割在用输电线、盗拆变压器。四是由“六害”引起的犯罪案件较为突出。五是对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盗窃雷管、炸药等爆炸物案件也有所发生。面对比较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两级人民法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并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或被告人所在单位公开审理,就地宣判,以张扬法制,教育群众。两级法院共召开规模较大的宣判会17次,宣判罪犯198人,旁听群众达6万余人。同时,还印发布告 2 400份,宣传了法制,惩治了犯罪,对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