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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0年,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 327件,已执行 282件。其中办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70件,执行率为98.4%,执行标的额达1 000余万元。1990年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仍然很大。 有的被执行人长期隐匿、逃避债务; 有的法定代表人“新官不理旧帐”,拒不执行;有个别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公民无视国家法律,围攻、辱骂,甚至殴打执行人员,严重干扰法院的执行工作。经过执行干部的艰苦努力,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较好的完成了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