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对外贸易 【机构设置】 大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局是大庆市政府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经贸工作的职能部门。
大庆市外贸企业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市对外经贸局所属的三个进出口支公司,它们与省外贸进出口公司对口,承担出口供货任务,一般称做“大贸”;另一部分是市国外经济贸易公司,负责全市对苏联、东欧各国的边境贸易工作,一般称做“边贸”。此外,还有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大庆分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的石油技术进出口公司等工贸、技贸企业。
大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局所属的三个进出口支公司,分别是粮油食品进出口支公司、土畜产品进出口支公司、化工进出口支公司:此外,还有一个经营内贸的外贸经销公司。四个企业共有职工28人,其中,干部22人、工人6人。
1990年大庆市被评为出口供货双轨承包先进单位。
【出口商品收购】 1990年,大庆市出口商品供货计划为174 750万元,包括 2类7种商品,其中,指令性计划为10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出口商品供货额181 969万元(实际价金额286 635.8万元),为年计划的104.1%;指导性商品完成供货额1 508.2万元(实际价金额 2 779万元),为年计划的14倍。实际收购4类15种出口商品。与1989年相比,出口商品供货总额下降2.6%(实际价金额增加11.8%)。
计划外出口商品收购取得好成绩。收购了冻鸡、豆粕、拉舍尔毛毯、棉麻服装、棉绣服、绣花台布、石脑油、辛醇、裂解汽油、混合苯等10种商品,增加出口供货额1 621万元(实际价金额2 664.7万元)。其中裂解汽油、辛醇、 拉舍尔毛毯、绣花台布、棉绣服5种商品是当年新开发的出口商品。
在全年收购的4类15种出口商品中,出口供货额超过100万元(按实际价金额计算)的出口骨干商品有9种,其中石油化工类7种,粮油食品类2种,具体如下: 品 名 数量(吨) 收购额(万元) 占全年供货额%
原 油 17 831 279 281 671.7 98.27
石 蜡 15 590 1 603.8 0.56
石 脑 油 25 671 1 386.2 0.48
混 合 苯 5 905 747.7 0.26
裂解汽油 3 071 322.5 0.11
辛 醇 845 312.7 0.11
豆 粕 1 547 181.8 0.06
冻 鸡 152 175.1 0.06
冰 醋 酸 418 114.3 0.04
从出口商品结构看,原油和石油化工类商品仍然占有绝对优势,出V1品种的数量都比较稳定。其它种类的商品由于地方工农业基础较为薄弱,加上产品质量、价格、国际市场变动等因素的影响,每年在所出口的品种和数量上变动较大,尚未形成能够长期稳定出口的骨干商品。1990年,石油化工类商品出口供货额为181 787.3万元(实际价金额286 189.5万元),占出口商品供货总额的99.9%,粮油食品、纺织品、工艺品这三类商品的出口供货额为181.8万元 (实际价金额446.3万元),占出口供货总额的0.1%。扣除原油,其余14种商品比较,石油化工类商品在出口供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高达98.4%
1990年,大庆市出口商品供货总额占全市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22.9%
【外贸出口新变化】 近年来,大庆市外贸出口发生一些新变化。一是省内各外贸进出口公司来大庆市直购的出口商品逐渐增多,并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据统计,1990年,在大庆市直购的出口商品有混合苯、麻服装、棉服装、棉绣服、绣花台布等5个品种,收购额227.8万元(实际价金额266.1万元),与1989年相比,品种增加2个,收购额增加10倍多。二是工贸企业自营出口发展迅猛,与市外贸企业在出口货源上争嘴严重,致使市外贸企业出口的一些商品收购量逐年下降。1990年,大庆石化总厂国际事业公司自营出口创汇4 038万美元。
【克服困难,扩大出口】 1990年,大庆市外贸出口遇到很多困难,较为突出的有出口计划减少,铁路运输紧张,资金短缺,出E1货源不足等。在省政府下达的出口计划中,大庆市出口供货计划(不包括原油)比1989年下降40.4%,其中,化工、粮油两个进出口支公司分别比1989年下降 37.2%和100%。针对这种情况,各公司努力开发新商品,积极扩大计划外出口,同时狠抓运输环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化工进出口支公司当年开发辛醇和裂解汽油 2种出口新商品。计划外收购出口 3种商品,增加出口供货额1 242.7万元(实际价金额2 021.4万元)。全年共申请计划外车皮409车,装运出口商品19 205吨。粮油食品进出口支公司计划外收购出口冻鸡152吨、豆粕 1 547吨,出口供货额145.8万元(实际价金额356.8万元)。土畜产进出口支公司,计划外开发出口了1 608条拉舍尔毛毯,出口供货额5.3万元(实际价金额20.4万元)。由于计划外出口的增加,尽管计划内白油、肥饲料计划落空,乙烯焦油没有完成计划,当年还是超额完成了全市的出口计划。
【加强经营管理,搞活外贸企业】 1990年,市对外经贸局所属企业注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全年实现利润271万元,完成年计划142.5%。
化工进出口支公司重视货款回收工作,加快资金周转,全年完成商品调拨销售额 28.99亿元,比1989年增加3.42亿元,实现利润262.73万元,增加 72.08万元,商品流通费减少312.61万元,银行贷款减少 310万元。粮油食品、土畜产品两个进出口支公司,在出口任务不足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开展内贸业务,与大连、秦皇岛等口岸办建立联系,发运内销豆粕。市外贸经销公司组织适销商品货源,不断扩大经营品种,开展代销业务,减少资金占用。全年完成商品销售额200万元,纯盈利8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对苏联边境贸易】 1990年,大庆市对苏联边境贸易取得较大进展。市国外经济贸易公司已与苏联30个城市的59家贸易部门建立了业务联系。全年签署意向性协议62份,签署合同16份,进出口贸易总额1 099.8万瑞士法郎,比1989年增加111.3%,当年履行6份合同,完成过货金额133.6万瑞士法郎,过贸率达97%。
1990年,协议进口的商品有:卡玛斯汽车配件、煤炭、化肥、铝锅、不锈钢餐具等。出口的商品有:拉舍尔毛毯、运动服、浴衣、兔皮帽子、羊毛衫、羽绒服、收录机、录音带、录像带等。当年过货的进口商品有:卡玛斯汽车配件。出口商品有:兔皮帽子13 989顶,拉舍尔毛毯1 100条,浴衣2 503件,夹克衫7 500件,运动服1 519件。
市国外经济贸易公司还与大庆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所签署的意向性协议进行了调查论证工作。已经完成论证的项目主要有:大庆石油管理局与苏联南萨哈林地质生产联合公司签署的在三江平原中苏交界处,合作进行地质勘探协议;大庆石化总厂与苏联洛连吉克混凝土构件厂签署的改建工程协议;大庆石化总厂与苏联瓦利约岗石油天然气生产联合公司签署的承建炼油厂、宾馆、游泳馆、中医院、商店的协议;大庆市国外经济贸易公司与苏联秋明市生产联合公司签署的建立彩色扩印合资企业的协议。
大庆市国外经济贸易公司还多次组织大庆市政府、石油管理局、石化总厂,以及市属各企业的领导赴苏联访问或考察,增进了双方的了解,为1991年扩大经贸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90年,大庆市国外经济贸易公司自筹资金兴建了2 628.5平方米的办公楼。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1990年,大庆市新建一家对外合资企业,即大庆市毛毯厂与台湾羽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兴办的“庆羽装饰织物有限公司”,生产立绒提花毛毯、装饰面料、中长纱织物等。项目总投资4 049.49万元人民币,吸收外资 107.5万美元。该公司已完成注册工作,进入土建和设备安装阶段。
1990年,大庆市原有的 6家合资企业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市对外经贸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三资企业调查研究,针对企业反映的优惠政策不落实,资金短缺,产品销售困难等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调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了7万元的外汇额度。
【参加哈尔滨贸易洽谈会及大连出口商品交易会】 1990年 6月,根据市政府指示,大庆市对外经济贸易局组织全市各单位、各企业领导70多人,赴哈参加哈尔滨对苏联暨东欧国家贸易洽谈会。7 月,又组团参加了在大连召开的东北三省暨内蒙古自治区出口商品交易会。这对大庆市企业转变观念,开阔视野。增强大庆市产品知名度,都起了良好的作用。
【出口产品收购明细表(实际价)】
出口商品收购明细表(实际价)
单位:万元
【大庆商品检验局】 为了加强大庆地区及其附近市县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1986年黑龙江省商品检验局和大庆市政府分别以(1986)黑检办字94号、庆政呈(1986)24号文向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请示,在大庆市设立商检机构。国家商检局于1986年 8月26日以(86)国检人字第451号文批复:“同意在大庆市设置商检机构, 其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庆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县团级)”,简称大庆商检局,下设财务科、商检一科、二科、编制15人。大庆商检局实行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隶属黑龙江商检局领导,业务所辖地区包括两市 (大庆市、安达市)、六县 (肇州县、肇源县、明水县、青冈县、林甸县、泰康县)和绿色草原牧场。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简称《商检法》)。
经黑龙江商检局人事处和大庆市委组织部共同考核,12月 1日经黑龙江商检局党组研究,并征得国家商检局同意,任命陈满玉为大庆商检局局长,赵杰为副局长。
后经半年多时间的筹建,于1987年7月1日正式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截止1990年末,全局共有职工20人(干部15人,工人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人。
1990年是实施《商检法》的第一年,大庆商检局以强化检验把关和监督管理为目的,利用各种形式学习、宣传《商检法》。印发《商检法》单行本 1 600册,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专题讲座16次,受教育者达 3 000人次。还对与《商检法》有关的配套法规进行了宣传、贯彻,印发材料近千份。为了在涉外经济中正确运用《商检法》,在内部举办了《商检法》英语学习班,全局职工参加学习,并通过了考试。
依据《商检法》,全面理顺了业务关系。根据黑龙江商检局的决定。从1990年1月1日起,将两市、六县和绿色草原牧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全部移交大庆商检局。3 月与齐齐哈尔商检局一起对林甸、泰康两县逐家办理了检验监督管理的移交手续;5 月又与黑龙江商检局有关处办理了大庆、安达、肇州、肇源、明水、青冈等市、县的粮油、食品、土畜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移交手续。
【强化检验把关和监督管理】 1990年,大庆商检局在贯彻落实《商检法》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商检局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检验把关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检验业务,保证了大庆地区对外经济贸易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轻纺产品出口的检验和监管。大庆毛毯厂出口的拉舍尔毛毯,年出口量近30万条,但该产品属于《种类表》外商品,商检局又没有检测设备和手段,无论是抽查和全检都无从下手。大庆毛纺有限公司和正在组建的大庆第三毛毯厂也生产同类产品。这个问题不解决,很容易使轻纺产品的出口检验出现被动局面。面对这个问题,大庆商检局检验二科以对苏出口必须经检验签证和出口企业必须办理《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为契机,经过努力工作,终于使该厂出口检验走上了正常轨道。同时带动了其他厂家,使轻工、纺织企业的出口检验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二、加强对引进大户的检验和监管。1990年商检局把进口商品检验和监管的重点放在大庆石化总厂和大庆石油管理局这两个大户身上。面对引进项目大,检验时间长的特点,商检局在人员少的情况下,实行了统筹计划管理,检验前做到督促用户四落实 (即开箱计划、组织机构、人员、单证)。对于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督促用户与外商签署协议,确保了检验全过程的质量。
三、严把出口商品质量关。粮油、农副产品和肉食品是商检局辖区内出口的主要产品,针对个别单位出口商品质量低劣和掺伪使假等问题,检验一科为维护双方利益,对出口商品检验严格把关,依据检验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决不放行,保证了货证相符。如安达粮库一批出口玉米因短重没有放行,令其调整后重新报验。泰康毛毯厂生产对苏出口的全毛毛毯,第一批 5 000条经检验发现有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检验员对厂方提出了改进建议。厂方经过努力,使全年出口的5万条毛毯质量全部达到出口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
四、开展了包装检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和易地验残业务。在包装检验方面,开展了对肇州塑料制品厂和肇源纸箱厂出口包装的认证工作,并按鉴定业务的规定逐批进行了检验和签证。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方面,邀请了省及大庆市劳动局锅炉检验所和锅炉压力容器进口单位召开了协调会,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的具体检验业务。在易地验残方面,年初参加了在大连举办的东北地区易地验残办法制定会议,同时开展了这项工作的检验业务,年内已做了两起鉴定。如大庆天然气公司从加拿大马罗迪公司引进的天然气脱水装置,除海损外,国内铁路运输又使主设备进一步遭到损害,鉴定困难。商检局与天然气公司、保险公司通力合作,经过十几天的紧张工作,拿出了该设备的验残报告。并由大庆商检局与大连商检局协商对外出证事宜,使该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五、加强了对认证、注册、质量许可证的考核和管理。下半年,按照省局的要求,对认证、注册单位和申请《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复查和考核。经过复查考核,商检局所辖的4家冷冻厂全部获得了重新注册。5家申请质量许可证单位和两家认可实验室已考核完,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局审批。
截止到12月末,全年共检验进出口商品557批,其中,检验进口商品 347批,货值7 412万美元;检验出口商品210批,货值3 927万元人民币。
进口商品经检验不合格7批,货值250万美元。出口商品经检验不合格7批,货值291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