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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治理“三乱”工作

开展治理“三乱”工作



  【开展治理“三乱”工作】 1990年,大庆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90]16号文件精神,开展了治理“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市政府成立了治理“三乱”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对治理“三乱”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开展了自查。一是对农村收费进行检查,把18万元非法收费退还给农民;二是对14个收费部门进行检查,收缴非法所得 112万元,退还用户58万元;三是对 382所学校全部进行检查,查出对学生不合理收费近10万元,全部退还给学生本人;四是对乱罚没情况进行检查,清理整顿了城乡道路检查站和治安罚款,已撤销 8处检查站,对保留的检查站部署了整改工作。对国家和省里有明确规定的77项合法罚没项目进行了清理。从统一票据入手,加强对罚没项目的管理,罚没款没有上缴的进行了催交。设立违反罚没管理举报中心,对群众举报案件及时进行了处理。